隨著社會進步和知識的普及,很多人都知道,保險是有效規避風險的工具,并不騙人。
但對于普通人來說,保險仍是非常專業的金融產品,由于看不懂合同里的免責條款,只能將之描述為 “保險的坑”,心存畏懼。
一、什么是責任免除,怎樣看?保險對于普通人,無外乎有兩種情況,要么能賠,要么不能賠。普通人眼中 “保險是騙人的”,實際是指保險的責任免除,也就是不能獲得賠付的情況。
深藍君自己歸納了一下,保險免責可以大致可以分為兩部分:
顯性免責:在合同上有一個固定的格式位置,字體加粗,只要看過合同,就不會錯過。
隱性免責:散落分布在合同各個地方,例如免賠額、病種定義、特別約定、名詞釋義等等。
翻開合同,會看到有一個部分叫“責任免除”,已經明確寫著,不能獲得賠付的情況,這就是顯性免責,下面就是真實合同的截圖:
除了這些顯性的免賠,其實保險還有一些隱藏在合同里面的約定,我把這些叫做隱性免責,如果不仔細查看,可能普通人并不會注意到。
買保險,除了讀懂保險責任,還要看清楚責任免除,兩者同樣重要,只有在保障范圍內,才能獲得賠付。 如果投保時自己不注意看條款,想當然地以為什么都保,理賠時發現,這不保,那也不保,又要說 “保險是騙人的”了。
二、保險的責任免除,怎么看?下面我們分別以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壽險,分別看看不同保險責任免除的差異和共性,有哪些注意事項?
1、重疾險的責任免除
深藍君通過仔細對比發現,各種重疾險,無論是互聯網投保和線下投保的產品,責任免除條款共性都差不多,并沒有特別差異之處,以某熱銷 ”責任免除“ 條款為例: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因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醫囑使用管制藥品;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本合同中約定的疾病除外);
(7)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8)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本合同中約定的疾病除外)。
大家可以看到,故意行為、違法犯罪和部分不可抗力,都是不保的。
如果被保險人由于酒后駕駛,發生車禍雙目失明,雖然達到重疾理賠的條件,但是由于免責條款第五條,那么可能就無法獲得賠付。
同理,如果由于吸食毒品導致雖然符合理賠約定,但是同樣也是在免責條款中的。
這些重疾險免責條款很多都是行業共性,基本上各家差異不大,對于普通人來講,其實也不用過分擔心和焦慮。
2、醫療險的免責條款
不少人是生病之后才想買保險的,醫療險由于涉及費用報銷范圍的問題,免責條款比重疾險復雜得多。
深藍君仔細對比了市面上熱銷的百萬醫療險,發現除了共性之處,還存在一些個性化條款。 醫療險共性條款包括以下:
主觀因素與不可抗力:故意行為、違法犯罪、不可抗力不保,比如酒駕、戰爭;
不報銷的范圍:既往癥和非合同約定醫院范圍不保;
不報銷的項目:患精神性疾病、艾滋病、整形美容、遺傳病、先天病、懷孕相關、牙科相關、康復性治療、性功能相關、高風險運動、職業運動等,都是不能報銷的。
所以如果生病了再買醫療險,這些都算既往癥,保險公司不賠的。或者買了一份醫療險,想要報銷美容、整形、生育等費用,都是沒辦法實現的,因為大部分醫療險都會把這些列為免責條款。
除此以外,不同的產品還會設計一些個性條款,比如:
尊享 e 生:扁桃腺、甲狀腺、疝氣、女性生殖系統疾病的檢查與治療,需要 120 天等待期;
e 生保 Plus:心臟瓣膜、人工晶體、人工關節之外的其他人工器官材料費、安裝和置換等費用不報銷;由于職業病引起的醫療費用不報銷。
所以深藍君之前也提到過,醫療險是最復雜的產品,不僅保障內容多樣,而且限制條件也比較多,希望大家都能了解。
3、意外險的免責條款
意外險的免責,相對更容易理解,最明顯就是不保疾病。深藍君看了很多意外險條款,基本上如下這些內容是不保的:
中暑、高原反應、藥物過敏、個體食物中毒、猝死等,都不屬于意外,不能獲得意外險賠付。有的產品會明確列明,雖然有的產品沒有列明,但也是不保的。
意外險一定要符合: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我之前也有寫過類似的文章《顛覆認知,原來意外險這些都是不賠的!》,在深藍保官網可以找到原文,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另外有的意外險的責任免除中,會加入其他的不保事項,典型的就是高風險運動,潛水、滑雪、跳傘、攀巖運動、賽馬、賽車等,大部分意外險是明確除外責任的。
4、壽險的免責條款
壽險的責任免除,可以說是最簡單的了,目前很多互聯網銷售的產品一般只有 3-5 條。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除了故意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無論是疾病身故還是意外身故,都是可以獲得賠付的。
以上都是合同中明確標明的免責內容,其實條款中還有一些“隱性免責”條款,那么“隱性免責”條款在哪里?怎么看?如果想要知道這些答案,歡迎到到官網查看。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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