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貸款合同不必自行領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參加民事活動的,可以自行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的,應當出具委托證明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需要。
如果用戶申請的房產抵押貸款、車輛抵押貸款,房產與車輛均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則申請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而用戶申請抵押貸款的抵押物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在申請抵押貸款時,只需要申請人簽字。由于婚后夫妻會擁有一部分共同財產,因此申請抵押貸款要不要雙方都簽字,這個要看抵押物的歸屬權。
用戶在婚后申請房貸或者車貸,這兩種都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申請貸款。
【拓展資料】
銀行業務指銀行辦理的業務。按業務復雜程度和對網點依賴程度,銀行業務可分為傳統業務和復雜業務。按照其資產負債表的構成,銀行業務主要分為三類: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
按業務復雜程度和對網點依賴程度,銀行業務可分為兩塊:一部分是傳統業務,包括一般貸款、簡單外匯買賣、貿易融資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網絡、業務量來支持。另外是復雜業務,如衍生產品、結構性融資、租賃、引進戰略投資者、收購兼并上市等,這些并不是非常依賴分行網絡,是高技術含量、高利潤的業務領域。
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和資產的重要基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主要由存款業務、借款業務、同業業務等構成。負債是銀行由于受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現金資產業務。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包括交易業務、清算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代理業務、托管業務、擔保業務、承諾業務、理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
不需要。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擴展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四條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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