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辦
遭遇家暴時該這樣保護自己
一:別慌,如果遇到家暴,請固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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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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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照片、視頻,留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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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就醫,記錄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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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婦聯、居委會尋求幫助
二:申請人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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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請的一方要提供證據證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法院會給申請人做筆錄,要求說明情況、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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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向被申請人詢問情況,對證據進行質證,看是否符合簽發保護令的情形。
家暴從來都不是“家務事”,以任何理由施暴都是違法。我們不希望“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這樣的悲劇一再重演。
家對于一個人來說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連這個地方都存在暴力,你只有選擇離開。勇敢站出來吧,你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反對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廣大家庭成員要從自己做起,呵護家人、永不施暴。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勇于舉報,積極舉證,做和諧家庭的維護者!
遭遇家暴時應該如何應對呢?
家暴是一種極其嚴重的問題,需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以下是一些可以幫助你保護自己的建議:
1. 保持冷靜:遭遇家暴時,不要驚慌失措,保持冷靜是最重要的。用平穩的語氣與對方交流,盡量避免引起對方的不滿,以免讓事情變得更加嚴重。
2. 尋求幫助:如果你覺得自己無法解決這個問題,那么就需要尋求幫助。可以打電話向家暴熱線求助,或者聯系當地警方、社工、律師等專業人士尋求幫助,他們會根據你的情況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支持。
3. 保持證據:在遭受家暴時,要盡可能多地保留現場照片、聲音和視頻證據,以作為日后維權的證據。同時,也要注意對傷口和抓痕等身體證據進行記錄,以便向警方或法院提供證據。
4. 勇敢維權:如果你確定自己遭受了家暴,那么就要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無論是通過調解還是法律途徑,都要堅定地維權,不退縮、不妥協。
5. 保護自己的安全:在遭受家暴時,首要任務是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身體安全。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威脅,那么就要及時離開危險的環境,到安全的地方等待專業人士的幫助。總之,遭遇家暴時要保持冷靜、尋求幫助、保留證據、勇敢維權、保護自己的安全。希望以上建議能夠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
民法典男方家庭暴力女方如何維權
您好,女方在遭受家暴后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維權:
(1)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法院會依法禁止男方實施家庭暴力、禁止男方騷擾、跟蹤、接觸女方及其相關近親屬或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來保護女方。
(2)如果女方想要離婚,但男方又不同意的,女方可以訴訟離婚,并且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決離婚的理由之一,如果能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院一般就會判離;
(3)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女方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4)在多分財產的基礎上,女方還有權要求對方給予離婚損害賠償。
除此之外,女方也要注意收集家暴相關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加害人的悔過書、保證書等書證;
(2)公安機關的接出警記錄和家庭暴力告誡書、就醫的診療記錄;
(3)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目睹家暴的證言;
(4)人民團體、村居委會和社工組織的記錄和證明,如果受害人曾向人民調解組織、婦聯、村居委會等投訴過的,這些組織留存的投訴記錄可以用來證明家暴;
(5)其他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
女方可以參考以上方式來著手收集證據,并維護正當權益。如您有其他疑問,歡迎向我們提問。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79 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 1087 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 1091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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