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4、違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合同的具體介紹: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詞匯來源: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商品生產產生后,為了交換的安全和信譽,人們在長期的交換實踐中逐漸形成了許多關于交換的習慣和儀式。這些商品交換的習慣和儀式便逐漸成為調整商品交換的一般規則。
隨著私有制的確立和國家的產生,統治階級為了維護私有制和正常的經濟秩序,把有利于他們的商品交換的習慣和規則用法律形式加以規定,并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行。于是商品交換的合同法律形成便應運而生了。
古羅馬時期合同就受到人們的重視。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儀式的術語和動作被遺漏任何一個細節,就會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這種繁瑣的形式直接影響到商品交換的發展。
在理論和實踐上,羅馬法逐漸克服了締約中的形式主義。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現,標志著羅馬法從重視形式轉為重視締約人的意志,從而使商品交換從繁瑣的形式中解脫出來,并且成為現代合同自由觀念的歷史淵源。
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分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簽訂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主體不適格簽訂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合同;簽訂違法違規的合同;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的訂合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包括: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
2、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訂立的合同無效;(但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4、違背公序良俗訂立的合同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而訂立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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