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應該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寫 借條 應該包括以下內容才有法律效力: 1、借款雙方主體身份信息,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 身份證 號碼、家庭住址; 2、借款用途,需要借款人寫明借款的目的; 3、借款期限,明確借款發生的時間和還款時間; 4、 訴訟時效 為三年。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 欠條 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 證據 。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668條, 借款合同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據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借條格式很重要,大家有些時候拿著借條想起訴對方,但是發現沒有對方的身份信息,立案都是問題,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呢,我建議大家可以在借款時拍一下對方的身份信息或者要求對方提供一下身份證復印件。
但是如果是親屬之間借款,大家都可能會覺得不好意思。所以大家還可以在借條中羅列借款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讓對方在借條中將這些信息詳細補充完整。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簽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
2、貸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是寫上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的爭議,但是一定要核對大寫、小寫的一致性。
4、還款期限:對于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寫清楚還款期限:利:債權人到期以后就好順理成章的問債務人還款,特別是朋友之間借款的一個收款的理由。弊:債權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從借據上備注的還款期限到期之日開始計算,2年以內債權人必須主張債權(催收函簽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否則債權到期2年以后,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即使起訴也很難勝訴。不寫還款期限:利:隨時可以要求還款,不受2年的訴訟時效限制。弊:朋友之間不好催要還款。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利率的,視為無利息貸款。在債權人另行主張還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還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本還息,還是分期還本還息,什么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下來。
7、落款:借款人簽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寫借條找律師有什么好處?
一是律師可以寫的更規范;
二是律師可以避免掉坑;
三是律師寫100%都有法律效力;
四是心理上安全感更足。
(1)借條以借款人手寫為佳,但要注意書寫規范。借條打印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偽造。借款人簽名同時應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并要在書寫借條時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2)借款發生的日期—定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日,可以在借條中約定還款日期,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隨時主張返還,約定了還款日的,需在還款日屆滿時,方可要求返還。還款日屆滿仍未返還的,出借人應在三年內起訴,逾期可能喪失勝訴權。
(3)借款金額要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并寫清幣種,如“人民幣100000.00元整(人民幣拾萬元整)”防止持有借條的人篡改。
(4)款項的交付盡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于轉賬,可以備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額較小,現金交付時應在借條中注明雙方的借款是通過現金交付的。無論哪種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書另外書寫已經收到款項的收據。借條只能證明雙方之間有借貸合同關系,不足以證明借款人已經履行了交付款項的義務。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簽名,對于債權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還款義務或是在法院執行,一方將財產轉移給配偶導致無法償還。
(6)借條出具后,應同時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和結婚證復印件。
(7)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并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條怎么寫才有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寫法: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么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么,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后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后,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7、訴訟時效的問題,3年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開始起算,如果從還款日起3年內,你未向借款人主張債權就喪失勝訴權。雖然從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還款就中斷訴訟時效,但是,你要證明自己某日確實向借款人主張過債權是非常困難的(這種情況下由貸款人證明),在實踐中基本沒有可操作性。
擴展資料:
1、正確的借條模板:
2、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
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借條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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