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正正退還時間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關事項后就可以退還。但如果單位要求有保養或維修保證金部分的話,那么退還的時間應該在辦理完保養或維修保證金后。履約保證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采用銀行保函的,則需要留意舉顫悔保函的有效期與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現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還沒滿的情況。履約保證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證完全履行合同,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條款履行合同。
另外,需注意履約保證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采用銀行保函的,則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與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現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還沒滿的情況。
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管理辦法》第36條和第37條中,對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比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對履約保證金收取與管理沒有任何規定,政府采購中心具體操作的時候也沒有統一標準。
一般情況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關事項后就可以退還。但如果單位要求有保養或維修保證金部分的話,那么退還的時間應該在辦理完保養或維修保證金后。另外,需注意履約保證金收取的形式。如果是采用銀行保函的,則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與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現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還沒滿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洞野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分析:保證金,又稱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一般來說,如果合同按照約定全部履行完畢的,給付定金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全部退還。如果合同部分履行的,可以退已履行部分的定金。一般而言,定金的性質相當于違約定金。大概意思是,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也就是說,合同部分履行的,只能退還已履行部分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一般情況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關事項后就可以退還。但如果單位要求有保養或維修 保證金 部分的話,那么退還的時間應該在辦理完保養或維修保證金后。 另外,需注意 履約保證金 收取的形式。如果是采用銀行保函的,則需要留意保函的有效期與合同期是否相符,避免出現保函已失效,但是合同期還沒滿的情況。 履約保證金收取標準應該遵循幾個原則: 一是履約保證金的數目要大于合同預付款數目,以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是履約保證金的數目要與 投標保證金 持平或稍高,技術含量高、不能準時履約將會給采購人帶來巨大損失的項目,要適當提高履約保證金數額; 三是履約保證金數額的確定要與合同付款條件聯系起來,初步設想兩者之間應該成反比關系,即分階段付款條件對供應商有利時,履約保證金應該多收,反之則少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 投標 辦法》第85條 招標 人不履行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的,應當返還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中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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