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納入失信名單怎么解除
解除失信名單的方法有:
1、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解除;
2、失信人員被納入失信名單后,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后,可提前申請解除;
3、與申請人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履行義務者可提交撤銷申請;
4、等待自動解除,一般期限為2年;
5、可向法院申請消除。
一、什么情況下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二、被納入失信人名單有什么后果
1、將會被凍結和劃扣失信人財產、住房將被拍賣,乘飛機坐火車、購房都是不行的。凡是各種有關高消費的活動統統會被限制,而且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都是會被禁止,失信人在名單期間,不得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
2、對失信人的被選舉權也會產生影響。如果情節嚴重,甚至將會被判刑。
三、被列入失信名單怎么辦多久可以解除
1、失信人員是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自動解除的,想要解除失信人員的限制需要失信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去人民法院申請,才可以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2、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被列入失信名單怎么辦多久可以解除
被執行人應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的義務,否則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單,被列入失信名單當事人應當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等義務履行完畢或人民法院執行完,執行法院會進行審查,只要理由成立,失信信息會在三個工作日解除。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對于失信人員的解除規定的是消極條件,一般只要是失信人員,在兩年的時間內沒有違反規定,就會到期解除失信人的信息。但是如果在兩年內,被執行人本人以暴力、威脅或者以以與之相仿的方法妨礙、抗拒執行,且情節嚴重或失信情節嚴重,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形具體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6、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不得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情形有:
1、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3、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后,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4、其他不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5、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具體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具體為: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3、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解除失信被執行人的方法如下:
1、主動申請解除,申請成功,將在3個工作日撤銷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解除的情形有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
2、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申請人可以提交撤銷申請;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或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等。
4、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5、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6、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被執行人失信黑名單怎么解除
被執行人失信黑名單的解除方式如下:
1、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2、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3、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4、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5、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等。
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具體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相關推薦:
最新行政復議法全文(我想要行政復議法全文 謝謝~)
什么是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是什么有哪些內容)
保密協議范本是怎樣的(保密協議書)
自然借款利息怎么規定(個人借款利息規定有哪些情況)
常見借款合同防范有哪些(借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