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可以反悔嗎
法律主觀:
符合法律規定可反悔的贈與合同可以反悔。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父母贈與的房子可以要回去嗎
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有權收回。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等行為,是有權收回贈與物的。根據法律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1、房產贈與已過戶
我國實行房產登記制度,房產的歸屬隨著房產登記的轉移而轉移,房屋既然已經過戶,也就意味著房屋贈與已經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贈方同意也不是沒有要回的可能。
2、房產贈與已公證,但未過戶
公證是以法律形式對贈與合同的確認,也是對合同雙方意思自治的保護,客觀上限制了贈與人對贈與合同的反悔。一旦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那么要撤銷也是很難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銷,撤銷公證贈與也是可以通過公證來撤銷的。
3、房產贈與未過戶
這種情況是指只簽訂了贈與合同但是未進行公證也未過戶的情形。贈與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處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贈與人可以在贈與物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而不負相關責任,因此給受贈人帶來了不確定性。
父母贈給孩子房產可以收回嗎2
一、贈予兒女的房產能收回嗎
要收回已經贈與的房子,要確認贈與的房子是否已經做了登記,如果已經登記為新的產權人,則以前的贈與關系已經注銷,贈與的房屋不能收回。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二、贈與合同的性質是怎樣的
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質:
①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②是吸收了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合理因素。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③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父母贈給孩子房產可以收回嗎3父親贈予兒子的房產在一般情況下是能收回的,但前提條件是:需要該房產贈予未經過公證、未辦理過戶手續;受贈方侵害贈與方或贈與方近親屬的利益或者贈與行為導致贈與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收回進行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父母贈給孩子房產可以收回嗎4一般情況下,在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時,父母可任意撤銷贈與孩子的房產。當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后,房屋所有權已經變更為被贈與對象,很難撤銷贈與。但在以下三種情況發生時,就滿足了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贈與人可依法撤銷贈與。
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其要點有兩個:
1、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
2、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
3、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其要點在于:
1、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
3、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其要點在于:
1、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
2、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于受贈人;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
4、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后,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根據我國的民法典規定
房產贈與后,但是并沒有發生權利轉換之時,是可以收回的
也就是說,如果老人的房產還存在,雖贈予了兒子,但是戶主沒有變更
那是可以收回的
但是贈與后,一旦發生權利轉換后,那就是不可撤銷的
老人贈與子女房屋能要回嗎
老人贈與子女房屋能要回的條件如下:
1、老人贈與子女財產房屋如果財產房屋的所有權尚未轉移給子女且贈與合同沒有經過公證的,則是可以要回的;
2、對于房產來說,尚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的就認定為所有權尚未轉移可以要回。
如果贈與的財產所有權已經轉移給子女的,則除非子女存在下列情況,否則不能要回來: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如果雙方簽訂了贈與協議,出現以下房子過戶后可以要回去: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此處的扶養義務不論是法定義務、還是約定義務,受贈人都必須履行,其不履行即構成贈與的撤銷事由。如果受贈人無扶養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養義務不構成贈與撤銷的事由;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
綜上所述,老人房子過戶給子女不能要回,贈與財產已完成交付時,贈與人不可行使撤銷權。房產過戶公證委托的辦理流程是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待受理審查無誤即可發放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相關推薦:
農村土地買賣協議書(土地買賣簡單的協議書范本)
民事訴訟證據清單(民事訴訟證據清單)
行政訴訟基本原則(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包括)
營業執照知識(關于營業執照的小知識 看完秒懂)
行政訴訟庭審程序(法院行政庭審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