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信用卡欠錢還不上要老公還嗎?
老公應該還上,因為是夫妻要幫助她還上,信用卡不還會失去征信,并且不還也是不行得,到一定時間不還還她的,你還是要還,不如及時還上,個人觀點供參考。
女子婚后欠了信用卡的錢,丈夫是否有義務幫忙還款?
如果女子欠信用卡的錢,是用來承擔夫妻共同生活花費的情況,賬戶是有義務幫忙還款的。如果這筆錢并不是用來承擔夫妻共同生活花費,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丈夫是沒有義務進行還款的。
一.什么是婚后?
婚后就是結婚以后的意思。比如說兩個人相戀一段時間之后,選擇通過婚姻的方式繼續維持兩個人的關系,舉辦過婚禮之后,兩個人的關系就屬于婚后。而且婚后夫妻雙方都需要共同承擔家庭花銷,這樣才會讓自己的婚后生活變得融洽一些。而且在婚后夫妻兩個人需要互相理解支持,只有這樣在婚后遇到一些不開心的事情,才能夠讓夫妻兩個人擁有比較好的心態進行處理。并且也能讓兩個人的婚后生活更加甜蜜和幸福。
二.什么是信用卡?
信用卡又叫貸記卡。信用卡是一種商業銀行或者是信用卡公司,對一些信用比較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一種卡片。通常這種卡片正面會印有屬于卡片的和銀行名稱,并且和持卡人的姓名,卡片的背面會有磁條。而持卡人可以用這種卡在規定的額度里面進行透支。但是透支的金額需要在規定的時間里面進行償還。
三.什么是還款?
還款通常就是指還錢的意思。比如說我們在生活中由于某種原因,造成自己手里面比較缺錢,這種情況下就會向自己身邊的朋友或者是親人進行借款,當自己手里比較充足的情況下,就會把借的錢還給自己的朋友或者是親人,那么這種情況就屬于還款。而且在規定的時間里面進行還款,可以讓別人增加對自己的信任,而且也可以讓自己成為一個言而有信的人。
夫妻一方信用卡的欠款另一方有義務還款嗎?
如果夫妻一方信用卡的欠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有還款義務;如果不是,并且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借款是一方的個人債務,那么該欠款就不是共同債務,應由信用卡持卡人個人償還欠款。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一般來說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在司法實踐中,因為舉證等一系列問題,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即便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往往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有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類似問題,應做好證據保存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判決。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如果所負債務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所負債務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需要注意的是,債權人可以通過舉證來證明該債務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從而通過證明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債務
老婆欠網貸,信用卡共30多萬,老公怎么辦
這樣的話也沒有其他很好辦法能幫你,你老婆欠的也就是你欠的,你應該說我們欠了很多錢。
雖然是以你老婆的名字借的,不管這個錢是你們做生意投資失敗了,還是一家人花掉了,總之都是你們自家人花的。錢肯定是要還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還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影響你的征信,將來對孩子也有影響。
個人建議:
一要是你親戚朋友那里可以借,盡量先借點,借到的錢不要一下子還過去,一點一點的還,這樣她們就不會給你鬧翻臉,畢竟他們也是為了拿到錢。二是,兩個人接受現實,都要去吃苦耐勞的工作,盡量省吃儉用把錢還上,畢竟人生還長,要向前看。
具體解決方案:
1、首先,先跟你老婆達成共識強制上岸,避免多還冤枉錢。
2、其次撥打銀監會的電話,把對你們進行非法暴力催收的公司全部投訴一遍,減輕網暴危害。
3、再次積極與各銀行及放款單位協商,根據你們收入現實,達成法律認可的還款計劃!
4、最后你們兩人之間的感情問題,當然是由你們自己溝通解決了。
【拓展資料】
網貸逾期后的最好處理方法如下:
1、查清自己的逾期記錄后做一個表格,上面注明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還款金額以及逾期金額。
2、然后一一撥打網貸平臺的客服電話,要求主動還款,說明個人現狀,申請減免罰息,能否只還本金和利息,免除違約金和罰息。
3、努力工作,節約成活成本,每個月按期還款,一個平臺一個平臺的把貸款全部還完。
以上的方法雖然可以幫助大家在短時間內快速的貸款,但大家更應該明確正確的借貸理念,合理消費,合理借款,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圍內量力而行,切記千萬不要多頭借貸、以貸養貸,否則大家就會在網貸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妻子欠信用卡丈夫有責任償還嗎
對于夫妻一方的欠款,另外一方有沒有義務清償,要看這筆欠款用于什么地方。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倆共同償還。即夫妻雙方都有義務償還此筆債務,且不一定是償還一半的份額。如果此筆欠款是用于個人,而非夫妻共同生活,則不屬于共同債務,另一方沒有義務清償。
【拓展資料】
最早的信用卡出現于19世紀末。十九世紀八十年代,英國服裝業發展出所謂的信用卡,旅游業與商業部門也都跟隨這個潮流。但當時的卡片僅能進行短期的商業賒借行為,款項還是要隨用隨付,不能長期拖欠,也沒有授信額度。20世紀50年代,美國曼哈頓信貸專家麥克納馬拉在飯店用餐,由于沒有帶足夠的錢,只能讓太太送錢過來。這讓他覺得很狼狽,于是組織了“就餐者俱樂部”(英語:Diners Club),會員帶一張就餐記賬卡到指定27間餐廳就可以記賬消費,不必付現金,這就是最早的信用卡。美國富蘭克林國民銀行是第一家發行信用卡的銀行,之后其他美國銀行也跟隨。
據說有一天,美國商人弗蘭克·麥克納馬拉在紐約一家飯店招待客人用餐,就餐后發現他的錢包忘記帶在身邊,因而深感難堪,不得不打電話叫妻子帶現金來飯店結賬。于是麥克納馬拉產生了創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1950年春,麥克納馬拉與他的好友施奈德合作投資一萬美元,在紐約創立了“大來俱樂部”(Diners Club)即大來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來俱樂部為會員們提供一種能夠證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會員憑卡片可以記賬消費。這種無須銀行辦理的信用卡的性質仍屬于商業信用卡。
1952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富蘭克林國民銀行作為金融機構首先發行了銀行信用卡。
1959年,美國的美洲銀行在加利福尼亞州發行了美洲銀行卡。此后,許多銀行加入了發卡銀行的行列。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銀行信用卡很快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并得到迅速發展,信用卡不僅在美國,而且在英國、日本、加拿大以及歐洲各國也盛行起來。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香港、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也開始發行信用卡業務。
“信用卡”一詞,本意是專指這個帖子里介紹的這種金融產品,可是由于以前國內沒信用卡甚至沒有任何信用卡功能的儲蓄卡大行其道。所以真正的信用卡,反而只能冠以“貸記卡”這種不倫不類的稱呼。真正的信用卡具有以下特點:不鼓勵預存現金,先消費后還款,享有免息繳款期,可自主分期還款(有最低還款額),加入VISA,MASTER,JCB等國際信用卡組織以便全球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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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經濟上是同等的,可找其丈夫要。
妻子背著丈夫借錢跑了丈夫被起訴怎么辦那就打官司吧,有勝訴的可能性,因為是背著你借的,但是敗了也很正常,就多打幾次吧
妻子借錢丈夫能還嗎 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妻子償還的,但如果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首先告訴你你沒有義務還,也不會因為不還而承擔法律責任,因為在法律歸責中要確認歸責的主體,以及歸責中要履行這樣一個原則,即責任自負原則,意思就是說第一欠債的是你的丈夫,他不還錢,引起糾紛要處理時的責任主體是你丈夫,再來就是你丈夫的責任是要由你丈夫承擔的,即自己負責,你雖然是他的直系親屬,但是不屬于歸責的主體和范圍內,所以你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他們怎么告你都沒用,要有也是道德責任,中國人都講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丈夫的債務你不可能完全不理會,在申請破產后如果錢還是沒有辦法還清,你可以跟債主商量著每個月在你能力承受范圍內還一部分錢嗎,直至還清,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妻子借錢跑了,我可以帶著孩子住她家給他丈夫要嗎有證據嗎
丈夫跑了怎么勸妻子
趕緊勸。這不是鬧著玩的。
丈夫背著妻子借款,丈夫跑了,妻子的有法律責任嗎有責任,除非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法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債務,應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夫妻一方在借款時,有相關明確約定其借款為個人借款,或有證據證明所借款項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否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債務,須由夫妻共同償還。 一、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二、《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三、《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四、如何證明夫妻一方所借債務為個人債務:1、夫妻一方舉債中,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比如在借條中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這樣的情況比較少,因為一般情況下夫妻間財產、債務約定是秘密的,第三人無法得知,而在該型別糾紛中,夫或妻必須對“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進行舉證。
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如在婚前或離婚后產生的債務一般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夠證明債務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將債務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但從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證明其為個人債務。因為貨幣是種類物,不是特定物,所以無法證明這張錢用于什么地方,那張錢用于什么地方,所以舉證也是有難度的。實踐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關聯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所產生的債務,因其性質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專屬性,故不需夫妻約定又侵權人個人履行,也應推定為其個人債務。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遺囑或贍養遺贈協議而單獨繼承遺產和債務的,該債務應推定為個人債務,及時整合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內就履行該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進行重新協議而變成新的債務,該債務亦應推定為個人債務。
7、夫妻一方因違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規或違背社會公德而依法承擔或資源承擔的金錢支付義務,或由該義務延續、變更、更新而形成的債務,應推定為個人債務。
丈夫借錢妻子擔保,丈夫還不上跑了,別人已經起訴到法院。離婚后,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因此,除非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否則債權人有權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你是問丈夫打借條\妻子是否可以擔保\現在銀行的擔保\不管你是誰\只要擔保人\把同樣數額的存摺壓在銀行就行\沒抵壓那就不行的\但私人是妻子擔保那是不行的。
丈夫借錢不還,可以同時起訴其妻子嗎不可以,以丈夫為被告,進行訴訟,可以用夫妻共有財產來還債務,這是一般的做法,真心在幫你期待采納,
媳婦欠錢丈夫需要承擔嗎
媳婦欠錢丈夫需要承擔嗎,關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多的,而且生活中其實我們遇到的很多問題都是與法律問題有關聯的,以下了解媳婦欠錢丈夫需要承擔嗎。
媳婦欠錢丈夫需要承擔嗎1一、妻子債務丈夫有義務償還嗎?
妻子債務丈夫在某些情況下是有義務償還的。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如果借錢用于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于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二、關于債務償還的其他注意事項
(1)如果是第一種,因為是婚姻續存期間的債務,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婚前財產有無公正都沒區別,都要用于償還債務。如果沒有離婚,妻子的工資會被用來抵債,因為妻子的收入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應該會保留一定的生活費用。
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一旦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法院也可能會強制執行婚前個人財產。當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會強制拍賣。 具體怎么執行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2)如果是第二種,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丈夫所借的債務沒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3)如果是第三種根本不用理會,法律不支持。
總之,如果不想替丈夫還債,最關鍵的不是離婚和財產分割,而是想辦法證明丈夫借的債務沒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四、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 17條: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由上文我們知道,如果借款在對方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那么是有權力不償還也不承擔任何法律風險的。但是如果這筆借款作為雙方的生活使用,那么就屬于共同的借款了,需要共同承擔責任。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借款一定不要拿去賭博,這一行為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
媳婦欠錢丈夫需要承擔嗎2老婆欠債還不起丈夫承擔連帶責任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老婆所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老婆無力償還的時候,老公要承擔償還債務責任的,共同債務由共同財產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怎么區分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首先,滿足以下要件的即為夫妻共同債務: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
按照當前的規定,應該是依法登記結婚后產生的債務。如果雙方同居但未領證,因為當前難以承認事實婚姻,所以會不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而可能被認定為同居債務。
2、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產生
如果夫妻一方借錢為個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無法認定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便會被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不過,夫妻一方婚前借款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其次,以下情形為夫妻個人債務:
1、在建立婚姻關系前產生的債務
注意,如果一方婚前借款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在建立婚姻關系后產生的債務,雙方約定為個人的債務
不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為個人的債務,雙方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做約定,對夫妻雙方有效,但不得對抗第三人,即債權人。
但是,對外有以下兩種情形的會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1)跟債權人約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2)跟債權人建立債務關系時,對方對夫妻婚內財產協議知情的。
媳婦欠錢丈夫需要承擔嗎3一、老婆欠錢老公有還錢的義務嗎
除非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否則債權人有權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二、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從法律上來說老婆欠錢老公是沒有幫助還錢的義務,但雙方是夫妻感情也沒變化,從道德上來說老婆欠錢老公是有幫助還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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