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合同糾紛的種類繁多,最常見的房屋合同為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合同一般只涉及兩方當事人,買方與賣方或者出租方與承租方,但若有中介公司參與的,可以先找中介公司居中協調,盡量與合同相對方達成和解,協商解決是成本最小的糾紛解決機制,如果協商不成的,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另外如果是新房的購房者的權益受到了侵犯,還可以向當地建設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房產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
房產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對于房產上的糾紛時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問題,房屋買賣糾紛的表現形式非常的多,但是出現了糾紛就需要及時進行解決。下面為大家介紹房產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
房產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1一、房屋合同糾紛找哪個部門
1、按照買賣房屋的類型
若屬于一手房可以尋找建設局,消協等部門。若屬于二手房則通過法院進行法律訴訟為佳。
2、按照合同糾紛的類型
若屬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問題的糾紛,除可提起法律訴訟或仲裁以外,還通過確定對其合同所約束的相對人為何種責任主體來向管理相關領域的部門提出解決糾紛的訴求,例如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是與買受人直接負責的合同關系,買受人對房屋的問題或合同本身的問題都可直接尋求開發商提供解決方案,同時可以消費者的身份向當地消協發起投訴來進行糾紛調解。
若屬于合同內容與形式合法,因其他問題引發的合同糾紛,可通過引起糾紛責任主體來尋找相關解決部門,例如施工工程問題,物業管理問題,虛假廣告問題,可向當地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政府本門提出解決糾紛的需求。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一般解決途徑
1、雙方協商
首先是雙方直接協商。民法中平等主體之間以自由平等的原則進行民事活動,這也是解決房地產糾紛的最常見途徑。例如《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嚴重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的。
應予以支持。”房產交易中如果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購房者或者開發商可以采用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和對方直接溝通,提出存在的問題并商議解決方法。
2、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求助消費者協會。一般來說購房者與開發商相對而言,購房者是處于劣勢的,所以出現糾紛的時候購房者吃虧的情況會稍多一些。因此當發生合同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求助,搶他們作為中介從中調解,處理問題解決糾紛。
3、申請法律仲裁
當前兩種方法均不奏效時,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過申請仲裁的前提是雙方有仲裁協議。發生糾紛時受害一方就可以根據購房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另簽的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而且在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當事人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4、提起法律訴訟
最后一種途徑就是法律訴訟了。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乃至仲裁都無法解決糾紛,就只有通過司法途徑,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問題,但是一定要針對解決額問題來針對。
房屋合同糾紛是屬于民事案件,一般在雙方協議不成的情況下,就可以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合同糾紛案件主要是以合同為法律證據和賠償依據,在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也是會先進行雙方調解的。
房產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2(一)一概以房子為標的物的房子確權、運用、生意、租借、典當、典當等民事行為發作的糾紛,以及與房子相關聯的房子裝修、裝潢、設計、隸屬設備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作糾紛,兩邊洽談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子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判決,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申述。
(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運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員工對分房有定見,或許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
(四)單位分給員工住房運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員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去職務,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依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運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由于有關部門審批修建不妥,影響別人通風、采光或許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處理,也能夠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因違章修建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修建的認定、撤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妥,當事人不服的,能夠作為行政案件提申述訟。可是,當事人以違章修建物為標的發作的生意、租借、典當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修建阻礙別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能夠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申述。
房產發生糾紛找哪個部門3一、房屋買賣糾紛投訴部門是哪個部門?
房屋買賣糾紛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投訴,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維權。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房屋買賣糾紛有哪些?
1、定金糾紛
定金糾紛是房產糾紛中的一個很常見的.種類,合同簽訂時定金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約定要全面,特別是對定金退回的適用情況進行明確的說明。合同法中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購房者不履行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售房者返還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債務,需要向購房者返還雙倍定金。
2、一房二賣糾紛
一房二賣也是房產交易中常見的糾紛,簡單來說,一房二賣就是售房者將同樣的房子賣給兩個人。避免一房二賣,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購房者要保證定金是交給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情況,最好將房屋所有權證書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項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網簽要及時。
3、二手房買賣中承租人糾紛
合同簽訂完之后,很可能會出現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合同無效,因此為購房者帶來了一系列的糾紛。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確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應該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4、房屋質量糾紛
房屋質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購房者才容易發現,比如一些裂縫、滲漏等問題。如果您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以下解決辦法:第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第二,雙方協商調解;第三,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5、中介費糾紛
很多人買房是通過中介,因此通過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很有可能因為一些原因無法履行,這個時候購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費,但是中介機構卻不退。對于這樣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應該查看合同沒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問題。簽訂協議的時候,最好在協議中約定好中介費的退回情況。
關于房屋買賣糾紛的管轄部門得根據房屋買賣糾紛的實際情況來分析,類似于雙方簽了合同以后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不能到房管局去投訴,這不屬于房管局的管轄范圍,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
如果您在租房中遇到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 協商解決:首先,您可以嘗試與房東或租客協商解決糾紛。在協商過程中,雙方可以就問題進行討論,并嘗試達成一致意見。
2. 物業服務中心:如果您住在小區內,可以向物業服務中心尋求幫助。物業服務中心可以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和幫助,例如聯系房東或租客,協助解決糾紛等。
3. 業委會:如果您住在業委會管理的小區內,可以向業委會尋求幫助。業委會可以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和幫助,例如聯系房東或租客,協助解決糾紛等。
4. 街道辦事處:如果您無法通過協商、物業服務中心或業委會解決問題,可以向所在街道辦事處投訴。街道辦事處可以協調相關部門,處理租房糾紛。
5. 消費者協會:如果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消費者協會可以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和幫助,例如協助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援助等。
6. 法院:如果您無法通過以上途徑解決問題,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和材料,以證明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總之,如果您在租房中遇到糾紛,可以通過以上途徑解決。建議您在解決問題時,保持冷靜,理性分析問題,并盡可能采取合適的解決方案,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另外,如房屋可能拆遷,建議房屋租賃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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