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牽繩怎么處罰?
遛狗不牽繩”的行為一般由公安機關進行管理,違反法律規定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罰。
遛狗不牽繩可以撥打110報警,建議通過110視頻報警,同時取證。也可以撥打12345市民熱線進行反映。12345平臺會把你提供的線索轉交給相關部門,然后相關部門會繼續跟進,對違法養犬的行為進行處罰。
1、遛狗不牽繩屬于違法行為:自202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施行起,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繩出門屬于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30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只出戶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
2、第92條規定,對飼養的犬只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由動物診療機構、無害化處理場所等代為處理。
小區養狗不牽繩怎么辦違法嗎
法律分析:
小區內遛狗不牽繩是違法行為,可以報警。
根據現行法律,遛狗不拴繩已涉嫌違法,影響他人健康,可以報警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如何解決“遛狗不牽繩”問題?
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動物防疫法》,就明確將遛狗拴繩寫入其中。同時,據現行《武漢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文明養犬的宣傳、引導,及時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為”。但是,即便有如此明確的規定,很多人也都知道遛狗不牽繩屬于違法,遛狗者卻依舊我行我素,這就暴露出相關規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例如,針對“遛狗不牽繩”的問題,相關舉證難、舉報受理難、部門處罰不到位、物業沒有執法權等問題,都客觀存在于生活中。正因為沒有及時處理,才讓“遛狗不牽繩”的狗主人能夠如此有恃無恐。針對這類情況,相關部門一方面要宣傳和執法深入小區,通過監控等方式固定證據,從而確保處罰能夠落在實處。另一方面要暢通舉報渠道,明確管理責任,確保“遛狗不牽繩”行為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針對養狗人“遛狗不牽繩”行為,唯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重罰、重懲,才能讓某些養狗人真正懂得心存敬畏,讓他們明白這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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