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侵權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具體為:
1、商標侵權的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2)賠償損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侵權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注: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4)道歉;
2、商標侵權的行政責任: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
3、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商標犯罪違法行為有三種: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有些朋友可能誤以為,商標侵權行為被發現后,只要立即改正,大不了接受罰款就行了。實際上,有的商標侵權行為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一、構成商標侵權罪的行為有哪些?
1、假冒注冊商標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商標罪是: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
2、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該罪為: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或巨大的。
3、非法制造、銷售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該罪為: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
實踐中,商標侵權行為只有在達到情節嚴重時才會構成商標侵權的相應犯罪,此時就需要行為人承一定的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哪些商標侵權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的呢?
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額在10萬元以上的;
第二,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在2萬件(套)以上的;
第三,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
第四,利用賄賂等非法手段推銷假冒商標商品或者偽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冊的商標標識的;
第五,假冒他人已經注冊的人用藥品商標的;
第六,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國際影響的。另外,同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犯罪人通謀,為其提供制造、銷售、使用、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也將以假冒注冊商標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商標侵權可不是小事,其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還有可能觸犯刑法。這就從另外一個角度突出了商標權的重要性,促使相關企業主必須抓好自己的商標工作,努力打造屬于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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