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條款法律分析:
簽訂合同,合同條款的內容包括:1、當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2、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3、價款或報酬;4、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5、違約責任;6、爭議解決方法;7、簽名和日期。合同是指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的特征為:(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協議;(2)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3)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4)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相應地,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即為合同法。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劃分為: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諾成性合同與實踐性合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衍生問題:
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協議;(2)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3)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4)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相應地,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即為合同法。
合同的內容通常包括哪些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他的住所。如果是自然人就是姓名。如果是法人,非法人組織就是它的名稱,包括它的法定住址。當事人都沒有寫清楚,你最后履行的時候誰主張權利,誰有義務,你向誰去請求義務?那就很成問題的。所以當事人必須寫清楚。生活當中還真有這種,連當事人沒寫清楚的,或者是他有問題(的情況)。
2、標的。合同的標的。一般講這個標的物。比如說你買賣房子,這個房子就是標的物。坐落在哪棟樓的第幾號幾單元。這就是所謂的標的,也就是標的物。當然有的一些合同,它不是一個具體的標的物。比如說代理合同,你委托一個律師替你去進行訴訟,那也是合同——代理合同。這個合同的標的是什么呢?它雖然不是一個具體的物,是一個行為,是你律師的這種代理行為。所以這里講的標的,狹義上的標的是講一個具體的標的物。廣義上的標的實際上講一種客體。因為有的合同,它有具體的標的物,有的合同它沒有具體的標的物的。那這個標的是什么?實際上它是我們講的“給付”,客體的問題。
3、數量。數量當中特別像,比如涉及到分期付款,分批交貨的,一定要把每一次每一批的數量也得寫清楚。而且這個計量單位一定要明確。比如說曾經有一個合同糾紛,買賣木材。買賣木材它定的(數量單位)是什么呢?比如說定的一萬捆,以“捆”作為計量單位、數量單位。一萬捆,然后賣方這邊交貨的話,是交一萬捆,但是每一捆是六根木材。后來接收方一下什么時候六根?應該是12根一捆,他說你沒有寫清楚。按照當地的交易習慣,直徑大的就是6根一捆,小一點就是12根一捆。6根也可能,12根也可能,都是交易慣例的。這就很麻煩,它約定得不清楚。所以數量條款不能馬虎。
4、質量條款。質量條款,這就是所謂的質量條款,包括你所采用的標準。是國家標準還是行業標準,還是企業自己的標準?它也包括我們講的這種,具體的規格型號的表述。買汽車也是有規格型號的,多少排氣量之類的,它都有有規格型號的。它是構成質量的一個技術指標一樣的。在質量條款里面,還應當寫明什么呢?最好能夠寫明驗收方式。合不合格,符不符合質量?怎么驗收,是共同驗收,還是委托第三方專門的驗收機構來驗收?在什么地點驗收,在發貨方所在地驗收,還是接收方所在地驗收?驗收的人員驗收的方式,以什么方式來驗收,抽樣檢驗還是全部開箱檢驗?最后還要約定這種異議期限。就是說接收人買受人,如果質量有問題的話。他應該在幾天之內提出索賠,或者提出異議都得寫進去的。所以說一個質量條款,其實它有很多內容的質量標準。驗收方法,驗收地點,異議期限,包括異議的方法。你以什么方法提異議?比如說約定好必須書面形式提異議,才視為你提出來異議的。這稱為質量條款。
5、關于價款、或者報酬的條款。價款或者報酬。一般像買賣租賃,一般就稱之為價款了。像委托代理之類的,一般就稱之為報酬。這是一個性質的。價款報酬要約定單價總價,都很清楚。單價跟總價,要分別進行約定的。有的時候像這種買賣合同大額的交易的時候,涉及到不同品種的貨物,每一種品種它的價格會不一樣。要分別載明,不能只寫這個合同的總價款,那不行的。
6、關于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式,這很重要的。合同的履行期,它包括什么呢?包括當事人雙方的履行自己義務的期限。比如說什么時候發貨,什么時候付款。也包括合同的有效期限。比如說租賃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一年。然后比如說你這個履行的方式當中,租金怎么支付?以現金支付這是履行方式。如果是企業租,它可能是以支票支付。那是履行方式。那么這里邊也包括一個期限。比如說按月支付。如果說按月支付,約定得很清楚。每個月的(前)五天支付,你過了五號那就算違約了。最好這樣非常地具體。履行地點也包括,履行地點像買賣合同里面,它可能涉及到,到買方所在地去交貨。也就是所謂的需方自己提貨,還是說送貨。送到買方所在地,還是代辦托運,交給承運部門。這個履行地點也得約定清楚的。
7、違約責任,一旦出現違約的情形,在價格上違約了,在數量上違約了,在質量上違約了等等。哪個方面,一旦出現了違約,如何承擔責任?違約責任條款,這個最好能把它約定。因為你一旦約定好了以后,出現了糾紛的時候,出現了違約的時候,你就可以根據這個條款去主張對方的責任。
8、爭議解決的方法。如果雙方因為履行合同出現了糾紛,出現了爭議,怎么解決?這里講的是什么呢?你是通過仲裁解決,還是通過訴訟解決,你雙方可以選擇。這是定合同的時候,我們國家合同法所規定的,這種示范性條款。通常來說,這些條款如果有比較清楚的明確的約定的話,第一,它會避免很多糾紛隱患。第二一旦出現糾紛的話,解決起來,司法機關,法院也好,或者仲裁機構也好,它會比較有針對性,會比較公平,會比較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合同的基本內容有:
1、當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標的及其質量、數量;
3、價款或報酬;
4、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辦法;
7、當事人的簽名及填寫日期。
法律依據:
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基本內容概述是如何
合同內容一般包括:1、合同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別、聯系方式等;2、標的物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稱、價格、數量、地址等;3、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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