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交房要付物業費嗎
沒有交房是不需要付物業費的,物業費的正常收費開始日期為交房當日,開發商在還沒給交房時不應當收取物業費,應從之后的實際交房日期開始收費。但是在房子處于空置的狀態下,只要業主辦理了交房手續,就需按照規定繳納物業費。
因為交房的過程中,業主與小區物業管理部門簽訂了物業托管協議,物業管理部門已按協議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業主以房子未居住為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即使向房管局提出申訴,房管局也不會予以支持。
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1、開發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業費。
開發商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購房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既然房屋已經交付,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有關的物業管理費也理應交納,因為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物業公司有許多物業服務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潔等)。
2、在原業主欠費的情況下,新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所以說,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費是負有連帶責任的,如果原業主不繳納的話,物業使用人就需要繳納物業費。
3、驗房不合格可拒交物業費。
開發商在進行房屋交付時應向購房人提供房屋驗收合格的證明;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文件不齊全的情況下,業主可以拒收房屋,物業費用也不產生。
4、物業服務質量不合格可拒交物業費。
物業服務質量不合格不代表物業公司沒有履行物業合同,業主可以依法追究違約責任,要求繼續履行、賠償損失,但不能以此為理由拒交物業費。
5、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公司利用物業共用部位或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應征得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所得收益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等。所以說,如果物業公司確實占用了公用區域或設備,但收益是拿來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了,業主一樣不能拒交物業費。
業主未收房物業管理費怎么出
物業管理條例頒布之后,已經沒有所謂的空置房的說法了,也就是說,只要商品房達到了交房條件,不管業主是否收房,都應當交納物業管理費,當然,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當別論。
交房就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后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占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后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占有、使用的權利,并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于業主由于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
沒有收房要交物業費嗎?
1、物業交付買受人之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
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起,物業服務費用由買受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業主要不要承擔物業費,要看房產交付時開發商是否具備交房條件。
2、如果房屋已經通過驗收交付的,即使業主沒入住也不能免除繳納物業費的義務。
因為物業公司對小區提供綠化、清潔、安全等服務,已經按照合同規定,對公共部位等進行約定服務,因此,有權利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收取相應服務費用。
3、如果業主因為自身原因不辦理收房手續,物業費也要在收房時補齊。
入住費用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交給開發商,另一部分交給物業公司。業主辦理繳費手續時應注意相關費用憑證的主體應與有權收費主體相一致。
4、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
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設單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業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等情況下,因買受人并未購買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業服務,故在此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沒交房要交物業費嗎
開發商沒交房之前不需要交物業費,物業費是從交房那天開始算。但如果是業主的原因未收房,那就需要交物業費的。因為征收物業管理費是從開發商或物業公司發出收房通知開始計算,按照購房合同,從收房通知發出之日起,這套房子已經是你的個人財產了,管理費也應由你來支付了。
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1、開發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業費
開發商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購房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既然房屋已經交付,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有關的物業管理費也理應交納,因為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物業公司有許多物業服務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潔等)。
2、在原業主欠費的情況下,新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所以說,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費是負有連帶責任的,如果原業主不繳納的話,物業使用人就需要繳納物業費。
3、驗房不合格可拒交物業費
開發商在進行房屋交付時應向購房人提供房屋驗收合格的證明。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文件不齊全的情況下,業主可以拒收房屋,物業費用也不產生。
4、物業服務質量不合格可拒交物業費
物業服務質量不合格不代表物業公司沒有履行物業合同,業主可以依法追究違約責任,要求繼續履行、賠償損失,但不能以此為理由拒交物業費。
5、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公司利用物業共用部位或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應征得業主、業主大會同意,所得收益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等。所以說,如果物業公司確實占用了公用區域或設備,但收益是拿來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了,業主一樣不能拒交物業費。
業主未收房需要繳納物業費嗎
業主未收房要不要交物業費要看業主未收房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開發商的責任導致業主不能收房,業主不需要交物業費;如果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收房,則是需要承擔物業費的。根據相關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費繳納時間法律規定
1、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子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占有、使用的權利,并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于業主由于某種原因沒有實際居住,也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
2、根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6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以拒交物業費和不能拒交物業費的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總結列舉生活中最常見的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6種情況: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或其他開發商的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物業費的收取應從業主收到房屋通知書之日起算,而不應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房日期起算。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交房,因此延遲交房的,業主可以拒絕交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確切的證據;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6.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有的物業費不能拒交,下面這3個誤區一定要避開:
誤區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費一般包括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所以,就算你買了房沒有入住,同樣不能拒交小區的物業費(物業明確指出不交鑰匙可以不交物業費的除外。
誤區2:未簽物業合同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所以,只要業主委員會同意了與物業管理公司協議中的條款,且業主事實上已經接受了物業公司所提供的物業服務,就應按照實際發生的服務向物業公司繳費。
誤區3:原業主欠費可拒交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若房屋產權發生交易后,原業主所欠的物業費須及時補交,否則將影響新業主的正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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