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普通破產債權,破產債權的范圍
債權人對破產企業所享有的,只有通過破產程序才可以受償的債權。
破產債權是指針對破產人,并原則上基于破產宣告而發生的一種財產上的請求權。
破產債權是民法上一般債權的轉化形態。
1、破產債權包括
合同、侵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之債;
合同解除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票據付款人產生的請求權;
設定擔保的債權;
未到期債權;
附條件、附期限債權;
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
連帶債務人現實、將來求償權。
2、破產債權不包括
破產費用;
共益費用(破產受理后的新債);
取回權;
罰金、罰款;
債權人參加債權人會議的費用。
破產債權是什么意思?
企業破產清算是指破產企業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因此必須經過破產清算,以最大限度的滿足債權人的利益達到釋放企業負債減輕經濟負擔的目的。破產清算有利于我。企業財產的安全減輕社會經濟負擔最大限度滿足債權人的利益保護破產企業的基本權利。維護企業的投資環境,維護債權人的正當權益。實現社會資源的再分配。但現實生活中有一些規模過于龐大的企業,他們已經達到了社會和政府,不能容忍他們破產的地步,因為他們一旦破產就會對社會對國家造成巨大的影響,這種巨無霸企業往往即使經營困難,也不會讓他們破產。會有銀行和政府向他們無限的提供資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讓他們應對危局度過破產這一關。比如韓國的財閥企業就很難破產。
而債權人可以通過破產企業破產享有破產債權。對,所有破產人發生的債權都是破產債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抵押質押留置等形式擔保的債權相對于其他債權人享有優先受償,因此有擔保的債權無需通過破產程序,就可以得到清償。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可以使其他債權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主張擔保權而得到實現。
破產企業共益債權范圍
企業《破產法》當中規定的共益債權的范圍是債務人不當得利產生的債務,雙方沒有履行完畢的一些合同所產生的債務,債務人的財產因為無因管理而產生的債務,還有就是是債務人財產導致他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破產過程當中,公益債務的清償順序擺在第二位。
一、企業《破產法》中公益債權的范圍是什么? (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二、在我國企業破產債務如何清償? 企業法人在清償還債前,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是對破產財產保管、清理、處理和估價時所需要的費用。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企業法人應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共益債務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2)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4)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5)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6)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此外,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正因為公益債務在債務清償的第2位,先償還了公益債務之后,接下來才是業職工的工資,社保費用等。可有些企業到破產的境地,恐怕連破產費用都支付不出來。如果企業現有的資產已經沒辦法去償還公益債務了,宣告破產后這些債務也可以不用償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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