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奧運會吉祥物會被判刑嘛
絕對是侵權!冰墩墩是冬奧會吉祥物注冊商標權任何個人或商家都不允許仿制,否則就是侵權。
倒賣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非法牟利,擾亂正常購買秩序。對此,警方迅速調查,予以嚴厲打擊,目前查獲3名違法行為人,均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請大家理性消費,切勿從“黃牛”手中高價購買,以免受到經濟損失。
冰墩墩侵權賠償標準
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并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自發制作使用如果不是出于商業目的,群眾自制冰墩墩,如用橘子雕刻冰墩墩、面團版或米團版冰墩墩等,僅僅供自己和家人自娛自樂,一般情形不構成侵權。
冰墩墩,是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的吉祥物。將熊貓形象與富有超能量的冰晶外殼相結合,頭部外殼造型取自冰雪運動頭盔,裝飾彩色光環,整體形象酷似航天員。2018年8月8日,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全球征集啟動儀式舉行。2019年9月17日晚,冰墩墩正式亮相。冰墩墩寓意創造非凡、探索未來,體現了追求卓越、引領時代,以及面向未來的無限可能。2022年5月17日消息,冰墩墩又上新了,而且是一系列!其中還有粉色冰墩墩,設計師說這是一款有愛的產品,可以為更多人帶去愛。
冰墩墩的專有權歸屬于北京冬奧組委。冰墩墩的卡通形象構成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受著作權法第24條關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生產、銷售冰墩墩盜版周邊屬于“未經許可復制使用奧運標志和涉奧作品”,觸犯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特殊標志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將盜版周邊線上銷售還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四)付酬標準和辦法;(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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