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人(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已將冰墩墩、雪容融形象依法進行過著作權登記。因此,“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其著作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對該作品的使用,包括開發、傳播和銷售表現該作品的相關衍生品的行為。如果使用行為個人欣賞為目的而制作并使用“冰墩墩”“雪容融”的,通常不會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應當不構成侵權行為。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適用于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賣自制的冰墩墩蛋糕是違法的,因為冰墩墩也是由設計師設計出來的,也是具有著作權的。如果自制冰墩墩并作為商用的話,那么就侵害了著作權,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冰墩墩作為北京冬奧的吉祥物,的確是擁有非常高的熱度的,現在是一個網絡非常發達的時代,所以很多人會在網絡上去蹭冰墩墩的熱度。冰墩墩的玩偶,手辦盲盒都銷售一空,所以很多人到現在還沒有買到冰墩墩。
所以很多人為了想擁有一只冰墩墩,會自己動手制作。有的人會自己畫冰墩墩,有的會用雪堆出雪人版的冰墩墩,還有人會做唐人版的冰墩墩。這也說明冰墩墩的確是受到大家的喜歡的,而且大家也都在網絡上展示了自己的才藝。雖然這些也是用了冰墩墩的形象,但是是不構成侵權的,因為冰墩墩作為北京冬奧會的吉祥物肯定是要用作宣傳的,所以大家在網絡上去自己制作冰墩墩是完全可以的。
但是有一些人自制冰墩墩的周邊卻被罰這也讓很多人摸不著頭腦,不知道為什么大家都在做冰墩墩,但是有的人卻被查處了。這主要是因為網絡上這些人雖然也都在跟風做冰墩墩,但是大部分都是自娛自樂的,沒有把自己做出的冰墩墩上架銷售,所以這屬于模仿并不屬于侵害著作權。自制冰墩墩的蛋糕是不違法的,但是如果要售賣的話就是違法行為了。
因為冰墩墩是冬奧會的吉祥物所以它的著作權是歸屬于北京冬奧會的,所以售賣冰墩墩蛋糕的商家并沒有取得奧林匹克的標志的授權,所以這是一種侵權的行為。所以自制冰墩墩蛋糕并且售賣的商家才會被查處,如果獲取的金額數量非常巨大的話,還會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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