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合同無效的條件
主張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是向法院請求確認合同無效。屬于無效合同的情形分別有:行為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事后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后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實,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3、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無效合同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綜上所述,主張合同無效的條件: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合同意思表示虛假;合同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第一款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無效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無效的合同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所謂欺詐,就是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欺騙對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好,利用托兒共同欺騙他人,假扮訂立合同騙取對方的定金、預付款。
構成欺詐要有一方有欺詐的故意,實施了欺詐的行為,受欺詐方簽訂合同是受欺詐的結果等要件。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即雙方當事人互相勾結,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訂立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價變賣國有資產,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等。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指當事人訂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內容上是非法的。如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名為借貸、實為非法集資的合同,名為分包、實為轉包的合同,為逃避債務而轉移資產的合同。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也就是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它違反了社會公共道德,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如提供場地給他人進行淫穢表演、聚眾賭博、賣淫嫖娼等活動。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法律是指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強制性規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人們必須為某些行為或不得為某些行為,如違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合同,非法買賣麻醉藥品的合同。
六、格式條款和免責條款。
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無效合同情形有哪些
法律主觀: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賦予其法律效力。一、無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于無效合同。(2)惡意串通,并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6)對于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免責的合同條款。(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2、另外,根據《民法通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為無效民事行為。因此,主體不合格也可能導致合同無效,例如:(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其例外情況是: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c)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二、無效合同的特征1、具有違法性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后,不得依據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需要說明的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合同,當事人在主觀上是故意所為,還是過失所致,均則非所問。只要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就確認該合同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合同什么情況下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6)合同當事人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無效五種情形解讀:
(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
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也是影響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損國家利益時,該合同才為無效。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一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
惡意串通而訂立的合同,其構成要件是:
1、當事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為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2、當事人之間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連、勾通,使當事人之間在行為的動機、目的、行為以及行為的結果上達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實現。在實現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后,當事人約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實施該種合同行為。
3、雙方當事人串通實施的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結果,應當是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并不禁止當事人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中獲得利益。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謀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時而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時候,法律就要進行干預。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
當事人實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當事人在行為的外在表現形式上,并不是違反法律的。但是這個形式并不是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目的,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而是通過這樣的合法形式,來掩蓋和達到其真實的非法目的。因此,對于這種隱匿行為,應當區分其外在形式與真實意圖,準確認定當事人所實施的合同行為的效力。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需要說明的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合同,當事人在主觀上是故意所為,還是過失所致,均則非所問。只要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就確認該合同無效。
(6)合同當事人沒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是不具有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不能產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的效果,因此無民事行為人實施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其訂立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理解其行為,無法預見其行為后果,其活動應當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替代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第五百八十二條 【瑕疵履行違約責任】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相關推薦:
買到攜帶傳染病的寵物狗,商家不承認怎么辦(買狗后商家以有傳染病為由不給退款)
被別人冒名貸款怎么辦(被他人冒名貸款了應該怎么辦)
父母的房產和存款被大哥侵占 怎么辦(子女侵吞老人財產該怎么辦)
提前退租,水電費可以用押金抵扣嗎(提前搬走押金抵水電費可以嗎)
買賣合同賠償(買賣合同違約賠償金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