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無效的情形有很多,比如: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會有什么?
合同無效的情形會有以下幾點: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于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并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二、合同無效錢要退還嗎
合同無效錢要退還的,如果因合同取得了財產的,取是財產的一方要退錢,如果不能返還財產的,要折價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合同無效和合同解除一樣嗎
合同無效和合同解除不一樣,其區別如下:
1.從發生原因上看,合同無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有效的條件,合同關系不應該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滅已經有效成立的合同。
2.對于無效合同、特別是故意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道德的合同來講,應該當然無效,即使當事人不主張無效,有關國家機關也應主動干預;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適用合同自由原則,即使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當事人不行使解除權,國家也不必干涉。
3.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無效是國家行為;而合同解除則往往由雙方當事人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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