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存在欺詐隱瞞怎么辦?
合同詐騙租房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包括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向法院或者是合同管理機關提出確認合同無效請求、向司法機關報案等。不管采取什么辦法來處理,都需要證明自己是被欺詐才簽署的合同。關于如何處理租房合同詐騙的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一、如何處理租房合同詐騙 1、租房合同詐騙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雙方可以先行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處理;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租賃糾紛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如何避免自己簽署的是合同詐騙租房合同 1、審查房地產開發商及中介公司的資質。開發商須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從事房地產咨詢、評估、經紀服務的中介公司也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認證。 2、審查房屋產權的真實性。簽訂購房合同前可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查詢,核實房產證的真偽、賣房人與登記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等情況,以免購買無產權或產權有爭議的房屋。不要因貪圖便宜落入“真房假證”的詐騙陷阱。 3、警惕以超高利潤引誘人們從事房地產項目投資的虛假廣告。面對各種媒體的此類廣告宣傳,要做到謹慎識別,理性判斷。投資前應向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包括項目的真實性、項目開發的具體內容、與廣告宣傳是否一致等,切莫為追求高額回報盲目投資。 4、謹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人們對中介公司普遍存在依賴心理,對他們事先擬好的合同很少提出異議,往往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提防其中的免責條款陷阱,以防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由于在現實生活之中,采取簽署合同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情形是比較常見的,故此對于與他人簽署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等合同的公民,在簽署合同之前,可以先采取相應的辦法,判斷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告知自己的是否是虛假信息。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咨詢專業律師。
合同詐騙甲方未認可怎么處理
合同詐騙甲方未認可處理方法如下:
1、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會立案偵查,并且對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2、向法院起訴。如果被騙的錢不能全部退賠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詐騙分子賠償損失。
合同詐騙立案認定條件如下:
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為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個人或單位;
4、主觀方面為故意。
綜上所述,被合同詐騙后,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構成犯罪的立案偵查,并且對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不能全部退賠的,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訴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存在欺詐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有欺詐行為的合同,被欺詐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根據法律規定,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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