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簽訂的協議有效嗎
1、只要雙方自愿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
2、依法簽訂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規定的無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當然經過公證的協議效力要高于沒有經過公證的。
3、《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4、也就是說,只要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則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簽字蓋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簽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雙方簽訂的合同,如果滿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以下條件,具備法律效力: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合同單方簽字有效嗎
一般情況下,合同簽訂時只有單方簽字的,那么合同不會生效。合同通常屬于雙方當事人對權利義務關系的約定,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體現。所以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否則不會具備法律效力。如果雙方當事人是通過合同書的形式訂立合同的,那么從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就已成立。
【法律依據】:
一、施工合同簽訂后幾日生效
根據《民法典》對合同成立時間的法條規定,應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如該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證據可以證明最后簽章的簽注日期,則以該簽注蓋章之日為合同成立日;若無,則鑒于履行行為原則上應該晚于合同簽訂日,故在能證明履行行為的基礎上,該履行行為應可以視為合同成立的起點。
具體如下:
(一)合同以要約、承諾的方式訂立的.承諾生效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在通常情況下,表現為兩種方式:一是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二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行為時合同成立。
(二)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三)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四)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對方接受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對方接受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
二、合同簽署日期晚于生效日期可以嗎
合同簽訂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有效的,以簽訂之日為準,但是為維護合法權益,最好先訂立合同。
合同生效的時間,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是合同當事方簽字(蓋章)認可后即生效。但對于合同約定的具體行為事項的生效時間,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簽署日期前的,合同從簽署時合同自約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三、沒有約定交付日期的合同可以否
有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相關推薦:
畢業生三方協議有何作用(三方協議有啥作用)
什么是行政復議申請人(什么是行政復議申請人)
最新行政強制法全文規定(行政強制法草案的第六章 法律責任)
車庫租賃合同(車庫的租賃合同5篇)
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個體變更經營范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