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屬于行紀合同
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 委托人支付報酬 的合同屬于行紀合同。
行紀合同與大家的生活可能并不密切,一般來說,只有做貿易活動的,才可能會接觸到行紀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條,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行紀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行紀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紀合同是雙務有償的諾成合同。行紀人負有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和有價證券買賣的義務,委托人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雙方的利益具有對價關系,因而為雙務有償合同。行紀合同的成立只要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實際履行,因此,行紀合同又是諾成合同。
(2)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托人進行的一定法律行為。行紀合同屬于提供服務合同的一種,但行紀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務,而是運用自己的專業特長和經驗能力與第三人實施 民事法律行為 ,因此,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與第三人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
(3)行紀人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所謂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稱為“為了委托人的計算”,是指由行紀人的行為所產生的經濟上的利益或者損失均歸屬于委托人,而與行紀人自身無涉。
三、行紀人的義務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五條【行紀人依照委托人指定價格買賣的義務】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
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該利益屬于委托人。
委托人對價格有特別指示的,行紀人不得違背該指示賣出或者買入。
哪些屬于行紀合同 ?典型的行紀合同有拍賣公司與委托人之間的合同。行紀合同是行紀商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二條
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三條
行紀人占有委托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托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四條
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
不能與委托人及時取得聯系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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