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具體如下:
1、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合同成立;
2、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3、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民間借貸僅有借條沒有付款憑證的處理方式如下:
1、憑借條可以進行起訴,但如債務人對款項是否實際交付提出異議的,按現有司法實踐,人民法院通常會要求出借人本人或有關經手人員到庭,陳述款項現金交付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事實和經過,并接受對方當事人和法庭的詢問。人民法院會根據現金交付金額的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借貸雙方之間的關系等,綜合判斷借貸事實是否真實發生。律師建議對于數額較大的借款應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給借款人;
2、借貸合同當事人既約定借款利息、又約定違約金的,如利息、違約金之和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司法實踐中對于超過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且在債務人未提出抗辯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亦會主動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民間借貸新規2023全文有哪些規定
對于民間借貸的最新規定是,民間借貸應該采用書面形式,另有約定的除外。在借款的時候,借款人應該提供真實的情況義務,正常情況下貸款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貸款的,如果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在民間借貸合同中可以約定利息。
一、民間借貸新規全文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二、民間借貸逾期還款的利率怎么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民間借貸不還怎么委托律師 1、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律師事務所認為可以接受聘請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聘請律師合同,辦理委托手續,明確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關系,應寫明由律師事務所指派辦理此案的律師姓名,并由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簽名、蓋章,注明合同訂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請律師,應當向律師事務所提交有關委托聘請律師的證明文件,律師事務所方可接受聘請 3、交納代理費律師的法律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因此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必須交納一定的律師費用,依照承辦業務的繁簡程度,需時長短和訴訟標的的多少等實際情況,向當事人收取規定幅度內的辦案費用。 以上是關于“民間借貸新規全文有哪些規定”的問題解答。我國對于民間借貸的規定非常詳細,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清楚的,比如民間借貸合同當中的利率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央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的部分視為高利貸,我國法律制度是明確禁止放高利貸的。
法律對民間借貸有什么規定嗎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的規定主要有:借貸雙方應按照合同或者借條所規定的內容履行相應的義務。其中,其利息的支付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若雙方沒有約定利息的,其利率不超過24%;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貸雙方應保存好借據、收據及欠條等相關憑證,來證明雙方借貸法律關系存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六條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比绻裰g的借款沒有約定利息,貸款方就無權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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