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幾年后不能起訴
三年。民間借貸的起訴期即訴訟時效按照法律規定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了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
一、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支付令的主體是債權債務關系中的債權人,必須是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經到期,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債務人不需要再承擔其他對待給付;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支付令必須采用直接送達的方式,不適用公告送達和其他送達方式;
5、債權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二、債權糾紛起訴的流程如下: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后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后,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后參與審判即可;
5、宣布判決結果,有可能是當庭宣判,也可能是擇日宣判;
6、判決生效,執行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間借貸有借條可以起訴嗎
民間借貸有借條可以起訴嗎民間借貸中只有借條可以起訴,但是要準備其他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借貸糾紛的案件時,一般會要求原告提供書面的憑證,在沒有書面憑證的情況下,原告可以將能證明案件事實的錄音作為證據提交,錄音時不需要第三方在場;如果有案外人能證明案件事實的,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拓展資料: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年息36%內受國家法律保護,超過36%無效。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
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秘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糾紛乃至刑事犯罪。
由此看來,民間借貸也必須規范運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種類。這里特別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種方式:"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對于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補充事項:
不要輕易將錢借給不熟悉的人。從法院受理的案件看,借貸雙方不熟悉的還款成功率要遠遠低于熟人之間的民間借貸。不少陌生人借了錢后一走了之,還款日期到了,人卻找不到了。
借款人還款時應有收據,或者還款后將借條當面銷毀,以免以后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另外,借錢還款最好能有中間人證明。
日前,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被稱為"非公有經濟新36條"的《意見》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打開了登堂之門,為民間資本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
民間借貸可以起訴被告子女嗎
一、民間借貸能追索子女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的,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還款,不能要求債務人子女還款,如果債務人死亡,子女繼承了遺產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子女還款,但要以繼承的遺產為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民間借貸撤訴后能不能再起訴 《最高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對于民間借貸案件,原告撤訴后,可以再次起訴,法院應予受理。兩次起訴期間需間隔多久是沒有法律強制規定的,是沒有限制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訴應視為訴訟時效中斷,但撤訴應否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是存在爭議的,一般認為應依在撤訴時,是否已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義務人或者口頭告知等方式將權利人以提起民訴訟方式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告知義務人為區分標準。如在撤訴時,起訴狀副本已送達義務人或者法院已以口頭告知等方式將權利人以提起訴訟方式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告知義務人的,則撤訴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反之,未送達和未告知的,不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因此是否撤訴和何時再次起訴應注意訴訟時效,防止撤訴后再次起訴導致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的,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還款,不能要求債務人子女還款,如果債務人死亡,子女繼承了遺產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子女還款,但要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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