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并不僅僅只有夫妻共同簽字一類。有的債務雖然只有一方簽字,但是借款用于家庭支出的話,該筆債務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債務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雙方均有義務承擔還款的責任,債權人可以向夫妻雙方主張債權。通常而言,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在離婚時,夫妻雙方也可以就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問題作出約定。但這種約定是夫妻之間的內部約定,債權人仍然有權向任意一方主張債權。約定中不承擔債務的一方如果向債權人歸還了借款,可以向另一方追償,要求另一方返還相應款項。
婚內償還責任
生活中常見的夫妻共同債務情形包括:夫妻雙方共同簽署借款合同或者借條;夫妻中的一方向別人借錢,用于購買家庭所需的衣食用品或者支付共同居住的房租等;夫妻中的一方借錢用來為孩子支付學費,作為配偶的另一方是知道借錢行為和借款流向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如果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雙方均有償還的責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如果在判決生效以后,夫妻雙方仍然不按判決履行償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夫妻雙方的財產。
離婚償還責任
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債務問題進行協商,約定由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但是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5條的規定,這種約定并不能直接對抗債權人,債權人仍然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夫妻雙方主張權利。但如果約定中不承擔債務的一方向債權人償還了債務,該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雙方均有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的義務。法院也會按照照顧女方、子女和無過錯方的原則,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比如經濟能力、借款使用情況等等,來確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比例。
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那么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夫妻雙方離婚,那么需要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進行協商。雙方可以就各自對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的份額進行約定,并載明在離婚協議書上。如果協商不成或者有其他相關爭議,可以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對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分擔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丈夫欠債夫妻離婚怎么辦
丈夫欠債夫妻離婚按照《民法典》對于丈夫所欠下的債務進行合理劃分,《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當夫妻共同債務數額大于夫妻共同財產價值時,即當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抵償共同債務時,人民法院應征求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考慮雙方的清償能力。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允許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協議清償,既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擔清償責任,亦可以由雙方面軍分擔清償責任。當雙方對共同債務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判決。
但是,規定夫妻就債務清償無法達成協議時,由法院判決,法院在債權人沒有主張權利的時候,就主動審理夫妻對個人債務的清償問題,甚至將連帶債務劃分為按份債務,這種判決的效力又能如何約束非離婚案件當事人的債權人呢?但是判決卻非當事人之間的法律行為,乃國家審判機關的審判行為。原則上,一個生效判決書的既判效力不適用當的規定顯然密不可分。僅及于當事人雙方而且還及于第三人,具有對世的效力。
二、父親失信離婚后影響孩子嗎
除了孩子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影響外,如果入選的學校、入伍的部隊、就業的公司無特殊要求,父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會影響到孩子。且父母離異后,孩子如果由母親撫養,父親并不與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親的失信情況不會影響到孩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
三、夫妻間丈夫欠錢妻子賬戶會被銀行凍結嗎
夫妻間丈夫欠錢妻子賬戶可能會被凍結。
婚姻期間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負的債務,一般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二人均負有償還責任。
法院在強制執行時,可以依法凍結妻子的銀行賬戶。如果妻子有證據證明屬于個人債務,則可以解除凍結。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債務應先于個人債務清償。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本人負清償責任。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前用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夫妻雙方以個人所有財產均等償還;如雙方有爭議,或不能全部清償的,償還辦法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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