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貸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借貸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借貸糾紛起訴需要什么證據
借貸糾紛起訴需要的證據如下:
1.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債權人應提供借貸合同、借貸憑證、借貸雙方交付錢款的有關憑證。
2.借貸案件,原告應提供書面借據(借款數額、交付地點、時間、借款用途、歸還日期、利息約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3.借貸關系是否合法,債權人應提供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三、民間借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哪個
民間借貸糾紛的管轄法院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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