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借條上注明了具體的還款的日期,那么就應當是從還款日期屆滿之日起的資格來進行計算,如果沒有寫還款日期的話,就是應當按照主張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
一、欠錢不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 (二)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么,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二、如何進行“追討欠款”訴訟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借款、欠款事件頻繁發生,在還款日到期后,債務人借錢、欠錢不還的現象時有發生,在債權人忙于討債的同時,借此提醒幾點,望對債權人有所實用: 1、解決此類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點提示一下對“訴訟”的正確認識:對債權人來說,如果協商調解無法索要欠款,就會想到起訴,但對于此類糾紛,不要單純的認為,訴訟就必須要走繁瑣的立案、開庭、判決等程序。 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只要符合: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權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同時,法律還規定: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操作得當就可以以最短的時間收到追討債務的最佳效果。 2、如果通過分析,申請支付令不可行,則注意起訴前的準備工作: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說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于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至關重要,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類糾紛的時效一般為3年。具體時效的起算一般以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那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欠錢不還這種情況的話是屬于一種違法的行為,必須是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所規定的方式來追討債務,比如說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要求償還債務,但是訴訟時效的話是三年的時間,這一點是需要廣大的債權人予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