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的基本特征如下:
1、期限性:金融工具通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
2、流動性:金融工具具有在必要時轉變為現金而不致遭受損失的能力。
3、風險性:購買金融工具的本金和預定收益存在損失可能性。
4、收益性:金融工具能夠帶來價值增值的特性。不同金融工具的具體特征表現不盡相同。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金融工具分為基礎金融工具(如:債券、股票等)和衍生工具(如:期貨、期權、互換等)。
金融工具的種類
金融工具有不同的分類方法:按照期限來分,分為短期金融工具和長期金融工具;按照融資形式,分為直接金融工具和間接金融工具;按照權利與義務,分為債權債務類金融工具和所有權類金融工具;按照是否直接信用活動相關,分為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
1、按照期限來分,分為短期金融工具和長期金融工具。短期金融工具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或者1年以內的各種金融工具,包括票據、借據、短期國庫券等。長期金融工具是指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如長期債權、股票等。股票和債券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同時,它們又進一步促進了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壯大。
2、按照融資形式,分為直接金融工具和間接金融工具。直接金融工具是指在直接融資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如企業、政府或個人發行和簽署的商業票據、公債和國庫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以及抵押契約等。間接金融工具是指在有金融中介參與的間接融資活動中使用的工具,如銀行券、存款單、銀行票據和保險單等。
3、按照權利與義務,分為債權債務類金融工具和所有權類金融工具。債務類金融工具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系,如債券;所有權類金融工具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如股票。
4、按照是否直接信用活動相關,分為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原生金融工具也稱基礎性金融工具,是在商品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產生并直接為商品的生產與流通服務的金融工具,主要有商業票據、債券等債權債務憑證和股票、基金等所有權憑證。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各種金融合約及其組合形式的總稱,主要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及其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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