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的種類與方式
由于項目融資的結構復雜,因此參與融資的利益主體也較傳統的融資方式要多,它們有什么種類?方式有哪些?
項目融資的種類
一、無追索權(No-recourse)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無追索權項目融資在操作規則上具有以下特點:
1、項目貸款人對項目發起人的其他項目資產沒有任何要求權,只能依靠該項目的現金流量償還。
2、項目發起人利用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的能力是項目融資的信用基礎。
3、當項目風險的分配不被項目貸款人所接受時,由第三方當事人提供信用擔保將是十分必要的。
4、該項目融資一般建立在可預見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基礎之上。
二、有限追索權(Limited-recourse)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有限追索性表現在三個方面:
1、時間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項目的建設開發階段,貸款人有權對項目發起人進行完全追索,而通過“商業完工”標準測試后,項目進入正常運營階段時,貸款可能就變成無追索性的了。
2、金額的有限性。
如果項目在經營階段不能產生足額的現金流量,其差額部分可以向項目發起人進行追索。
3、對象的有限性
貸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項目實體。
項目融資的參與者
由于項目融資的結構復雜,因此參與融資的利益主體也較傳統的融資方式要多。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項目公司、項目投資者、銀行等金融機構、項目產品購買者、項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應商、融資顧問、項目管理公司等。
項目公司是直接參與項目建設和管理,并承擔債務責任的法律實體。也是組織和協調整個項目開發建設的核心。項目投資者擁有項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除提供部分股本資金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形式為項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機構(包括銀行、租賃公司、出口信貸機構等)是項目融資資金來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兩家銀行,也可以是由十幾家銀行組成的銀團。
項目融資過程中的許多工作需要具有專門技能的人來完成,而大多數的項目投資者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和資源,需要聘請專業融資顧問。融資顧問在項目融資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項目融資的成敗。融資顧問通常由投資銀行、財務公司或商業銀行融資部門來擔任。
項目產品的購買者在項目融資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項目的產品銷售一般是通過事先與購買者簽訂的長期銷售協議來實現。而這種長期銷售協議形成的未來穩定現金流構成銀行融資的信用基礎。特別是資源性項目的開發受到國際市場需求變化影響、價格波動較大,能否簽訂一個穩定的、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產品長期銷售協議往往成為項目融資成功實施的關鍵。如澳大利亞的阿施頓礦業公司開發的阿蓋爾鉆石項目,欲采用項目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由于參與融資的銀行認為鉆石的市場價格和銷售存在風險,融資工作遲遲難以完成,但是當該公司與倫敦信譽良好的鉆石銷售商簽定了長期包銷協議之后,阿施頓礦業公司很快就獲得銀行的貸款。
項目融資的方式
在中國現階段,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有巨大的需求市場,在此領域內的投資者,隨著國際資本在世界基礎設施市場上的.業務發展,國際資本常常采用TOT,BOT,ABS,融資租賃,國外基金結構等項目融資方式。
1、BOT結構,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指建設,經營,轉讓,即政府將一個基礎設施項目的特許權授予由投資人(一般為國際財團)組成的項目投資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許權,項目投資公司負責建設,營運,并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后將項目的所有權移交給政府,項目投資公司只擁有經營權。對于大型的基礎設施建設來說,BOT結構項目融資的意義在于,一是可以降低投資風險;二是可以用項目本身來融資,因其不影響投資人的資產負責狀況,從而可以展開更多的投資業務。BOT結構項目融資,廣義上講是為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融通資金,而狹義上的項目融資是指項目公司債務的籌措,主要表現在融資的方式和技術。
2、TOT結構,是指中方把已經投產的基礎設施移交給外資經營,憑借該項目在未來若干內內的資金流量,一次性地從外商那里融得一部分資金,用于建設新的投資項目。經營期滿,外商把經營的項目移交過中方政府。TOT方式由于避開BOT方式在建設過程中所包含的大量風險和矛盾,容易使雙方達成合作。TOT方式對盤活國有資產,搞活國營企業是最好的融資方式。
3、ABS結構(資產證券化):是指以項目所屬資產為支撐,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證券化融資方式。
4、融資租賃:是指當項目公司需要添置技術設備而又缺乏資金時,由出租人代其購進或者租進所需設備,然后再出租給項目公司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總額相當于設備的價款,貸款利息,手續費的總和。租賃期滿,項目公司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項目公司即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5、境外基金:境外的投資機構匯集各有關投資者的資金,根據設定的目標,將資金分散投資于特定的資產組合,投資收益歸個人投資者。基金的種類繁多主要有:成長基金、收益基金、平衡基金、創業基金和風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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