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立案后下個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糾紛立案后,當事人雙方先進行自行調解,自行調解不成將由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人民調解,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做出裁決。且民間借貸糾紛立案后,法院應當在確定的開庭時間的三天前向原告和被告發出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地點等信息。如果債務勝訴,法院就會判決對方期限內還錢。不還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于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第二百四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民間借貸糾紛立案后一般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首先,法院會按照訴訟程序送達文書。其次,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因為調解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還可以有效避免矛盾的升級。最后,若雙方仍達不成調解合意,則法院會開庭審理,及時出具判決書。
民間借貸案件存在的主要問題:其一、借款形式往往不具有規范性。現實生活中,往往借款雙方具有較為親密的關系,可能是親屬、朋友,也可以是同事、同學,一般是出于幫助的心理,往往不采用書面形式,或者只是簡單書寫幾筆,及其簡單;其二、借款的約定往往不明確,或是沒有期限的約定,或者沒有利息的約定,或是沒有借款用途的約定,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額,存在借款合同要件的缺失;其三、出借人往往缺乏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直接證據,這就需要我們在出借金錢時注意保存好借據、借條、欠條等債權憑證,也需要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記錄、通話錄音、轉賬記錄等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第二十四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相關推薦:
合同違約起訴期限(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可以起訴嗎)
怎么補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丟了怎么辦)
最新行政許可監督制度(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
合同違約金數額怎樣計算(合同不履行的違約金怎么算)
集體合同生效怎樣才生效(集體合同生效是多少日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