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怎樣起訴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么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系的相關的材料。在我們的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后就不還了,于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后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 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么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 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么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么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于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么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 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系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么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么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于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于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采取行動了!
1第一組一-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一-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里和大家說一下
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里,你錄人家干點什么,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么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一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么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么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于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盡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師查一下。
朋友借錢不還怎么辦?
我的朋友借了我一萬過了一年還沒還,我自己經濟很緊張,我該如何讓他還錢?有5個辦法,主要有找個人彼此熟悉和你一起找他要錢、訴諸法律、電話追債、聯系欠債人身邊最親的人、巧妙利用微信朋友圈。
1、找個人彼此熟悉和你一起找他要錢
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并把占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
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2、訴諸法律
對付那些“滾刀肉”般的欠債人,也許你即使是使盡渾身解數也依然無效。那就只能動用最后一招——訴諸法律。
訴諸法律這是我們最后的手段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實在沒有什么法子的話相比沒有人會用這個方法的,一方面用這個方法意味著你們的情誼徹底終結,還有就是這個方法也是挺麻煩的。
因為如果你要訴諸法律動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那你手里一定要有證據,比如借據之類的東西,沒有證據的話肯定是沒法上訴獲勝的,而且還有可能被反咬一口。
這里一凡要提醒一下大家,那就是如果有人向你借錢你一定要留好借據這些東西,因為在最后不得已的時刻,這些東西都是非常有用處的,千萬別因為你們關系好就直接借錢給他們了。
3、電話追債
電話追債切忌問“你什么時候還錢”這種問題,你可以立場堅定地說:“我給你三天時間,你能還多少?剩下的多久之前還完?”,如果對方支支吾吾,你也不要問“你為什么不還錢,”。
他總有很多理由來哭窮,你只需要問:“人總有弱點,你的弱點是什么?房子?工作?妻子?家人?名聲?再不還錢,你會很清楚你的弱點是什么。
4、聯系欠債人身邊最親的人
與借款人父母聯系作為逼迫借款人還款的方式,可以接著試試,如果對方父母也是老賴,對于子女不管不顧。就使用循環呼叫系統來反復對債務人催款,“一分鐘打一次,連呼一周,弄得我現在都不敢開機”,一些業務繁多的債務人是最怕這樣的催款方式了。
5、巧妙利用微信朋友圈
如果債務人與自己有不少共同的朋友、共同的社交圈子,不妨巧妙利用微信的朋友圈功能,在朋友圈發布欠條、法院判決等圖片資料,無形之中會督促債務人盡快還款。
擴展資料
朋友失聯的情況
我國《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
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民法通則》第21條規定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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