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①標題:寫“行政復議申請書”。
②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基本情況這一部分主要是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申請人是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電話。有權申請復議的公民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應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委托律師代為申請復議的,應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稱。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申請人的名稱和詳細地址等。
在上述案例中,申請人在寫申請時,應該寫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和住所等情況,對于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也應該就所知道的內容詳細寫明。
(2)正文
①復議書中應寫明申請人知道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的日期和爭議的行政行為。寫明申請復議的目的、要求,即明確提出撤銷或者變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行為。如:撤銷衛生防疫站×字第×號罰款五千元的處罰決定、變更稅務局×字第×號罰款一萬元的處罰決定。
②事實與理由。此部分是行政復議申請書的核心部分。應客觀地陳述引起行政行為的全部案件事實,指出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行為時所認定的事實與客觀情況不符之處。并列舉出有關的證據材料,有證人的,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和住址。最后在概括事實的基礎上,援引有關法律法規論證復議請求的合法性。
在本案中,申請人要就縣工商局吊銷其營業執照的違法性作出闡述。
(3)尾部及附項
尾部包括:致送復議機關名稱;申請人簽名,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注明申請日期。附項中應寫明提交的申請書副本的份數和證據的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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