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訂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包括口頭形式、書面形式以及推定形式。但要是法律、行政法規中明確要求必須采取書面形式訂立的,那么當事人應當通過書面形式訂立合同。而在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時候,也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合同訂立的形式有哪三種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一)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口頭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采用。集市的現貨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頭形式。
合同采取口頭形式,毋須當事人特別指明。凡當事人無約定,法律未規定須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頭形式。但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必須舉證證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關系的內容。合同采取口頭形式并不意味著不能產生任何文字的憑證。人們到商店購物,有時也會要求商店開具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但這類文字材料只能視為合同成立的證明,不能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可以簡化手續、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點是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所以,對于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和標的數額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這種形式。
(二)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書以及任何記載當事人要約、承諾和權利義務內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書面形式的具體表現?!皶嫘问绞侵负贤瑫⑿偶蛿祿娢?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書面合同必然由文字憑據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憑據都是書面合同的組成部分。成為書面合同的文字憑據,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種文字憑據,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憑據上簽字或蓋章,文字憑據上載有合同權利義務。
書面合同的表現形式,常見的有以下幾類:
1、表格合同。它是當事人雙方合意的內容及條件,主要體現為一定表格上的記載,能全面反映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簡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關文書、通用條款,才組成完整的合同。
2、車票、保險單等合同憑證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當事人之間已存在合同關系。合同憑證是借以確認雙方權利義務的一種載體。雖然雙方的權利義務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憑證上,但因法律及有權機關制定的規章已有明確規定,因而可以確認合同憑證標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3、合同確認書?!爱斒氯瞬捎眯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br>在我國,除了上述普通書面形式之外,還有特殊書面形式的規定。特殊書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協議內容之外,合同還須經過公證、鑒證、審批、登記等手續。合同的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所作的公證證明。合同的鑒證是指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依法作出的證明。合同的審批是指根據法律或主管機關的規定,由主管機關或部門對合同加以審核批準。合同的登記是指由主管機關進行登記。
書面形式的最大優點是合同有據可查,發生糾紛時容易舉證,便于分清責任。因此,對于關系復雜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書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當事人未用語言、文字表達其意思表示,僅用行為向對方發出要約,對方接受該要約,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為作為承諾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裝自動售貨機,顧客將規定的貨幣投入機器內,買賣合同即成立。
綜上所述,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推定形式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在任何社會任何時代,合同的形式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自由選擇訂立的形式,除非是雙方有約定采取書面形式,又或者是法律、行政法規中要求只能采取書面形式的,其實當事人并不一定通過此種形式訂立合同。但從實際考慮,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肯定要比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好,若之后發生糾紛的話,書面形式的合同也能證明很多東西,幫助解決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采用哪些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采用哪些形式(一)口頭形式??陬^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
(二)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書以及任何記載當事人要約、承諾和權利義務內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書面形式的具體表現。
(三)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指當事人未用語言、文字表達其意思表示,僅用行為向對方發出要約,對方接受該要約,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為作為承諾的,合同成立。
(四)公證形式。合同公證指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由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
(五)批準形式。有些合同須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當事人應將簽訂的書面合同及有關文件提交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批準后才生效。法律規定需要批準而沒有經過批準的合同,沒有法律效力。
(六)登記形式。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將合同提交國家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合同登記一般用于不動產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動產,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轉讓要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訂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形式。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的形式。
合同訂立是指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系的行為。具體來講,合同的訂立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其既包括締約各合同訂立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后所形成的協議。
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要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以便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防范欺詐、減少交易風險;
2、爭取合同的起草權、并以書面形式對談判中所取得的承諾進行約定;
3、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應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如果使用購銷合同文本,則將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條款的適用增添了爭議。
合同訂立條件如下: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其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其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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