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者刑事訴訟法,均沒有規定開庭后幾日內應當下達判決,只是規定了案件的審理期限。審結期限,是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但公告期間、鑒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期間不應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分析:民事經濟糾紛案件開庭后多久下判決書。
第一審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據案情簡易程度,可以采取兩種審理方式:
一種是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就是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一個書記員記錄,這種審理期限是從法院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理完畢。
第二種是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有三名法官或者一名法官兩名陪審員審理案件,一名書記員記錄。這種案件是在法院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理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案開庭后多久判決,正常不會超過三十天,但一般程序審理的案件期限一般是6個月,特別復雜的案件的最長期限為15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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