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雙方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討債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討債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02調解法
如果無法和解,可以嘗試進行調解。根據司法部頒布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4、該糾紛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受理范圍。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
03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討債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審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
借款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三年,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的,一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是會受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間借貸糾紛處理的原則有哪些
1、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時,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2、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3、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4、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5、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起訴嗎訴訟時效過了之后還是可以起訴的。
訴訟時效過后當事人失去的是案件的勝訴權并非訴訟權。
但是對方有可能提出訴訟時效超期的抗辯,這時候債務就有可能轉化為自然債務,全靠個人信用來決定是否償還。
喪失勝訴權后原債務轉化為自然債務,也就是說法律不再予以強制力保護,只能靠個人的信用以及道德來約束,但是例外的情況是如果債務人重新確認了自然債務,那么這種確認是受法律所認可的,自然債權人可基于這種新的確認重新請求法律保護。
借條過了訴訟時效還能起訴嗎能起訴,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3年。雖然超過3年是有效的,可以進行起訴,但是失去了勝訴權,如果被告以訴訟時效已過作為抗辯理由,那無疑是會敗訴的。所以有借貸糾紛的一定要在訴訟期內起訴才能有效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已過訴訟時效的借貸糾紛還可以報案嘛已過訴訟時效的借貸糾紛還可以報案。也可以起訴。
1、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訴,只是如果被告抗辯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將判決敗訴。
2、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仍然可以起訴,如果開庭時被告沒有到庭,雖已超過訴訟時效,但被告沒有以此抗辯,法院仍然會支持訴訟請求。
3、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出借人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欠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仍受法律保護。
4、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受法律保護。
5、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債務人向債權人發出確認債務的詢證函,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確認,該債權債務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的訴訟時效是三年。依據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擴展資料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借條是沒有有效期限制的,其作為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永久有效。但是借款合同可以約定還款期限,還款期限屆滿后,債務人不還錢的,債權人就可以起訴了。起訴時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
(一)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三)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要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借條起訴有效期幾年一、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借條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
(一)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二)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根據《民法典》當中的規定,目前對于借條的普通訴訟時效為三年,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債權收到損害之日起開始計算。
借條訴訟有效期是多久借條訴訟有效期是三年。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3年。借條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3年。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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