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轉讓給其他公司,兩家公司進行合并的,原企業的債權債務應該由合并后的企業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公司轉讓中怎么規避債務債權問題,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或電話,1、標的公司對股東貸款的債權 目標公司存續期間,因業務需要或向金融機構貸款困難,股東應當以貸款形式提供財務支持。當現任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可以同時提出債權轉讓條件,即股權與債權一并轉讓,要求受讓方在償付債務的同時,向目標公司提供資金,償還原股東的債務公司轉讓股權的價格。換言之,當受讓人成為新股東時,它將成為目標公司貸款的債權人 2、股東欠目標公司的債務 股東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在股權轉讓時終止。在這種支付的法律關系中,目標公司是債權人,股東是債務人。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應當明確告知意向受讓人存在債務清償問題,處理方式為提前作出承諾并連同轉讓價款的結算一并清償 3、與原股東相關的或有債務風險 股權轉讓前,目標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股東提供擔保,或股東向金融機構借款,目標公司提供擔保。當現任股東轉讓公司股權時,貸款還未到期。作為股權交易,雙方同意,經金融機構同意,或原股東擔保解除,新股東對目標公司貸款承擔擔保責任;或目標公司擔保解除,原股東應當另找人承擔擔保責任,避免原股東和目標公司潛在的債務風險 4、與轉讓股東無關的債權債務 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目標公司也會產生一系列債權債務,與股東沒有任何關系。如目標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以目標公司財產抵押);經營活動中的應收應付款項;目標公司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合規決策過程向他人提供的擔保等,等等,在債權方面,目標公司是權利和行為的主體;在債務方面,目標公司是債務和還款的主體,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獨立于股東進行處置,不構成與股權轉讓的相互制約
法律分析:在公司進行轉讓后,公司原有的債務應由轉讓后的公司進行承擔。但轉讓需經債權人同意,未經債權人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后,方可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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