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給有錄音,錄音是有效且能證明欠款事實,則可以作為欠債的證據向法院起訴。如果只有通話錄音是孤證,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行,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如果法院判決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借款人可以就法院判決書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除了起訴外,證據充足的情況下,還能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起訴必須要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若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需要有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行為;
2、有明確的被告,被告是能夠明確識別的主體;
3、原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原告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且起訴的糾紛在法院的受案范圍之內的。
欠錢不還的人怎么對付:
1、出具借條時,要求對方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額(最好有大小寫),借款人簽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注明日期,如果是付利息的借款注明利息計算方式及還款期限,還可增加約定違約責任;
2、如果無借條等證明借款事實發生,借款人又否認的情況下,出借人要找見證人或知情人出面協調或出庭作證,證明借款事實的發生,也可以在和對方接觸時采取錄音、錄像等方式證明借款事實;
3、如果遇到借款人不知所蹤,下落不明,應及時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法院受理后可以通過公告等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然如對方仍下落不明,無可供執行財產,判決將得不到立即執行。因此,要及時起訴,勝訴后再行收集對方的財產線索,配合法院強制執行。
欠錢不還起訴程序是: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典》有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借款人就有權主張訴訟時效經過抗辯,出借人的債權就可能無法實現。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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