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后,此前債務糾紛怎么解決
法律主觀:
企業解決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包括:
1、經由中間人調解解決;
2、協商解決;
3、申請仲裁解決;
4、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解決,當事人之間不能通過上述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可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債務糾紛。
法律客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企業的轉讓,如果該企業擁有債務的,應該先通知債權人,征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后,方可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2、如果企業轉讓時,企業的資產及債權債務由受轉讓方全部買斷,且出讓方與受讓方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并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了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債權人應以受讓方為被告,要求其對債務承擔責任。3、如果受讓方買斷了原企業的全部資產,在受讓方實際經營中,發現出讓方在委托審計、評估中遺漏或清理債務不徹底而遺漏的債務,而受讓方已實際接收了出讓方的財產,但未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變更登記,則債權人可以原企業與受讓方作為共同被告。4、如果是公司股權的轉讓,一般情況下,公司無論怎么變更,其作為民事主體沒有改變,它需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變更,必要時需要承擔它的債務。但是通常在股權轉讓時會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并據此約定債務的承擔,股權轉讓時依據凈資產轉讓,否則由原股東對未披露的債務進行擔保。通常情況下公司進行轉讓會涉及到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此時需要及時通知公司債權人,要是債權人不同意公司轉讓的話,則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償債務。而在公司進行轉讓后,公司原有的債務還是應該由轉讓后的公司進行承擔。
公司對公司的欠款怎么處理
公司與公司之間欠錢不還,首先兩個公司的負責人可以協商還款事宜,這也是首選的債務糾紛的處理辦法。一般公司之間建立債務關系時,通常是會簽署合同的,若是對還款事宜無法協商一致的,那么可以書寫訴狀后,帶著合同等相關證據起訴。
一、公司與公司之間欠錢不還怎么辦? 公司與公司之間欠錢的處理辦法有以下幾種: (一) 協商 遇到公司欠錢不還的情況,首選的方式是協商,這種方法是最省時省力的。 (二) 請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 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條件的: 1、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并寫明了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三)起訴 如果支付令發出后,對方有異議,那就只能選擇起訴了。公司欠錢不還的訴訟適用我國民事第一審普通程序。二、公司欠款如何追回 (一)追討公司債務的商務方法 1、電話催收付款。電話催款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專業知識,比如合同、付款條件、供應商和客戶的權利和義務等;二是談話技巧比如步驟、說話口氣、火候的掌握等。 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帳有以下的優點:采用信函進行催帳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訴訟時效中斷非常有效的證據。 3、傳真催收付款,傳真的最大優點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讓客戶了解您的要求。 4、索要確認函和書面付款計劃。書面確認和付款計劃比較正式,能給客戶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象。另外,書面確認和付款計劃對于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嚴厲手段追收欠款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5、商業懲罰措施。商業懲罰措施包括:一是停止供貨。停止供貨不僅是一項商業懲罰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風險的一種手段。二是對逾期帳款收取利息,逾期帳款利息銷售合同中一般都規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供應商有權收取。 (二)追討公司債務的法律方法。法律訴訟法律訴訟是供應商為收回債務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追討公司債務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幾個: 1、委托專業合法追帳機構進行追收(比如律師)供應商把逾期帳款委托給律師追收是一種商業性的懲罰措施,同時也是供應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2、訴前證據準備。首先,要確認債務人的投訴已經解決,避免在法庭上面臨債務人的反訴請求。其次,要確認債務人有足夠資產清償債務,否則即使獲得有利于自己的判決也無法執行。 3、訴訟財產保全。對被告的動產或不動產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是保證判決能夠迅速執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時,需要向法院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 追討公司欠款與追討個人欠款是不一樣的,其中追討公司欠款更是要考慮彼此之間的合作關系。追討債務時需要采取比較合理的方法,否則的話不僅不容易追討回欠款,還要得罪對方公司。當然若是欠的錢比較多,不管是否得罪,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公司欠款被起訴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公司因為欠款糾紛被起訴的,首先應當積極應訴,如果確實無力償還的,可以申請破產,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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