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日期填寫規范要求
在填寫支票日期時,具體承兌日期必須精準到年月日,且數字必須大寫。支票金額必須寫清楚是哪種貨幣,且金額須以大寫數字來寫,不能有涂改。除此以外,在填寫完支票金額與日期后,出票人還必須在支票正面簽名并蓋財務章與名章。 在填寫支票日期時,具體承兌日期必須精準到年月日,且數字必須大寫。支票金額必須寫清楚是哪種貨幣,且金額須以大寫數字來寫,不能有涂改。除此以外,在填寫完支票金額與日期后,出票人還必須在支票正面簽名并蓋財務章與名章。
一、支票日期填寫規范要求 出票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 (1)壹月貳月前零字必寫,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寫可不寫。拾月至拾貳月必須寫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寫,拾日至拾玖日必須寫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貳拾日至貳拾玖日必須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須寫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二 、填寫支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支票的填開注意大寫;不要有改動;帳戶、名稱不要寫錯。現金支票在正面蓋財務章和名章(和銀行預留印鑒相符),背面葉要蓋相同的章。在背面還要填寫取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轉帳支票只需在正面蓋財務章和名章即可,其他不需蓋章。(一)要填寫的內容: 1、日期(大寫); 2、金額,大寫金額靠左側;小寫金額; 3、蓋章。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名章。 4、預留密碼的還要填寫密碼。 支票是商務活動中使用最多的票據,業務人員在收支票時要提防“支票陷阱”,因為票據退票會帶給企業難以彌補的財務損失。現就實際業務中可能存在的“支票陷阱”加以說明。(二)關于簽名蓋章 出票人在支票上簽名蓋章,是負擔票據債務的一種具體表示,當支票退票時,要負起出票人的責任,償還支票上所記載的金額。簽名蓋章要蓋在支票上出票人欄的位置,蓋在其它地方,就不發生簽名蓋章的效力,屬于不合格支票。實際操作中,收票人應注意以下幾點: 1、沒有簽名蓋章的支票不能收。鑒章*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據”,這種票據無法律效力。必須請出票人補蓋印鑒方可接收。出票簽名或蓋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這種鑒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經常被銀行退票。 2、支票上簽章處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沒有其他簽名或蓋章,最好拒收。支票上的簽名能以蓋章的方式代替,但不能以捺指印代替簽名。圖章顛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受。蓋錯印章涂銷后,再加蓋正確印鑒的支票,可以收。 3、出票人在蓋錯的印鑒上打“?”涂銷,這枚印鑒視為沒有記載,只要第二次所蓋的印鑒和銀行內原有的印鑒相同,而且戶頭內有足夠存款,這張支票是安全的。(三)關于發票時間 1、沒有填寫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最好不收。缺少出票年月日的支票是無效支票,出票人不必負任何的票據責任。如果出票人授權收票人代填日期,收票人在收受支票時,應要求出票人出具“授權書”作為證明,否則有可能吃偽造有價證券的官司。 2、出票年月日改寫后,必須在改寫處蓋章。如不蓋章,這種支票會被銀行退票。(四)關于支票金額 1、金額是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之一,也是票據債務人員擔保范圍的指標。支票的金額應以大寫數字來書寫,以示慎重,并可以防止遭人涂改。因此,金額一經填寫,就不能改寫,否則,支票無效。對于支票金額應注意以下問題:票面大寫金額欄內漏寫“元”字的支票,不可收受。我國通-用的幣制單位有元、角、分。只有記載數字,而無“元”的記載,其金額難以確定。 2、大寫金額經涂改的支票是無效支票,絕對不能接收。支票上大寫金額不應當寫零,而多寫零的支票,盡可能不要收受。金額位數連續有幾個零時,應只寫一個零字。比如50005元,應寫成“伍萬零五元整”,而不能寫成“伍萬零零伍元整”。 3、票面金額填寫“拾元整”的支票,不可收受。銀行實務對有關支票金額的寫法有特別的要求,10元應寫為“壹拾元整”。 4、支票上大寫金額寫“廿”絕對不能接收。20元的正確寫法是“貳拾元”,如果寫成“廿”,銀行會以退。三、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前提是個人帳戶性質是銀行的個人結算帳戶;如果轉帳支票金額不超過5萬元是可以直接轉入到個人結算帳戶的。如果超過5萬元(含5萬元),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有關的付款依據后也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的。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關于支票日期填寫規范要求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不管是銀行、單位還是個人填寫的各種票據和結算憑證都是辦理支付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重要依據,所以我們一定要填寫正確。
支票出票日期填寫規定
法律主觀:
支票的日期很重要,日期書寫不正確或不夠規范有時會給我們帶來嚴重的后果,比如說將會影響單位當天的收支。
一、支票日期的填寫規范
1、日期添寫必須是大寫,大寫數字是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零。
2、日期添寫體現唯一性原則。就是說不能有更改的可能。譬如,月份一,二月必須寫成零壹月,零貳月。日的寫法也一樣,1至9號添寫必須加零字。整日子10,20,30號大寫前也必須加零。
舉例,2016年9月20日,應添寫為貳零壹陸年零玖月零貳拾日。2016年10月25日應添寫為貳零壹陸年零壹拾月貳拾伍日。
二、支票適用
1、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簽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順延)。
3、支票簽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它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并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之一證明。
4、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止付;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6、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銀發【1997】393號)“第一百二十五條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于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簽發空頭支票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14號)“第(一)實施處罰的主體資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實施對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欠賬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處罰。《支付結算辦法》第125條、239條規定停止執行。”
適用范圍
同城票據交換地區內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一切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票。自2007年6月25日起支票實現了全國通用,異城之間也可使用支票進行支付,結算。
申辦程序
1、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
2、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人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3、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信,并存入一定的資金。
掛失
已經簽發的普通支票和現金支票。如因遺失,被盜等原因而喪失,應立即向銀行申請掛失。
(1)出票人將已經簽發內容齊備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申請書(可以用進賬單代替),加蓋預留銀行的簽名式樣和印鑒,向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銀行查明該支票確未支付,經收取一定的掛失手續費后受理掛失,在掛失人賬戶中用紅筆注明支票號碼及掛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將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現金的支票遺失或被盜等,也應當出具公函或有關證明,填寫兩聯掛失止付申請書,經付款人簽章證明后,到收款人開戶銀行申請掛失止付。其他有關手續同上。同時,依據《票據法》第15條第3款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月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的待票人在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票據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請。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請書上,應寫明票據類別、票面金額、出票人、付款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并說明票據喪失的情形,同時提出有關證據,以證明自己確屬喪失的票據的持票人,有權提出申請。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掛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請公示催告以前,票據已經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請,付款銀行也不再承擔付款的責任。由此給支票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失票人自行負責。
按照規定,已經簽發的轉賬支票遺失或被盜等,由于這種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購買商品,銀行不受理掛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銀行申請掛失止付。但可以請求收款人及其開戶銀行協助防范。如果喪失的支票超過有效期或者掛失之前已經由付款銀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應由失票人自行負責。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票據法 》 第八十一條 支票 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相關推薦:
父母的房產和存款被大哥侵占 怎么辦(子女侵吞老人財產該怎么辦)
提前退租,水電費可以用押金抵扣嗎(提前搬走押金抵水電費可以嗎)
買賣合同賠償(買賣合同違約賠償金計算依據)
債務立案上訴(債務糾紛起訴流程是什么)
找律師一般需要先交錢嗎(找律師一般需要先交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