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一、欠款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1、欠款不還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在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欠款起訴程序怎么走 1、立案受理 (1)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 (2)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 (3)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2、庭前準備 (1)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 (2)被告應訴后,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方當事人的同時,應做好開庭的各種準備,如通知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調查必要的證據,向當事人告知合議庭的成員,主持庭前交換證據等。 (3)對當事人而言,首先,當您或您單位被起訴后,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您或您單位應當依法應訴,并應在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間內提交相關證據。其次,應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3、開庭審理 (1)開庭審理時,首先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由法官查明當事人到庭情況并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2)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 (3)法庭調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導下,查明案件的事實,當事人在此階段應當充分的舉證、質證。 (4)法庭調查結束后法官根據案件情況歸納本案的焦點,審理即轉入辯論階段。 (5)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 (6)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由法官當庭作出判決。如果案件復雜不適宜當庭宣判的,則定期宣告判決。 4、上訴 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十五日,裁定為十日;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為十日,裁定為五日。 5、申請再審和申訴 (1)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關系的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和調解確有錯誤時,可以申請再審。 (2)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 (3)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親屬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可以申訴。 (4)申訴期限為從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罰結束之日后兩年。 (5)申請再審或申訴應當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6)申請再審或者申訴,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或者申訴書,并附原裁判文書,有新證據的,應當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再審或者申訴不影響已生效判決或裁定的執行。 6、申請執行 (1)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后,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3)一方當事人未履行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欠錢的訴訟時效為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除適用特殊訴訟時效的情形外,普通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為3年,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而借款合同不屬于法定的適用特殊訴訟時效的情形,所以其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欠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該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因此,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從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起計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在訴訟時效內發生不可抗力等法定的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情形,那么訴訟時效一共就不止三年,訴訟時效將會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欠款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欠款法律追訴期為3年。
追討欠款的訴訟時效通常為3年,不同的情況下具體的起算時間是不同的。追討欠款的訴訟時效也會適用中斷、中止等制度,同時法律規定最長可以是20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起訴的流程:
1、調查取證:當事人應當調查取證,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2、起草訴狀: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起草符合法律要求的訴狀,明確自己的請求和訴訟事實、理由等,并附上相關證據;
3、遞交訴狀:當事人應當將起訴狀遞交至被告住所地或者事發地人民法院,同時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向起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4、被告答辯: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說明自己的意見和觀點,并附上相關證據;
5、開庭審理:庭前準備工作完成后,法院將安排開庭審理。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辯論,法院可以詢問當事人或者證人,查閱證據等;
6、審判裁決:庭審結束后,法院將根據調查取證情況、當事人的陳述和已有證據等作出判決或者裁定。判決或者裁定一經宣告,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追訴期只是指民事訴訟中要求履行借款義務的期限,而不是債務的消滅期限。即使追訴期已經屆滿,借款人仍然有履行借款義務的義務,只是出借人無法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借款人履行借款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相關推薦:
強制執行書(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書后要怎么解決)
設備租賃合同樣本(設備租賃合同)
三方協議法律問題(三方協議簽完不去會怎么樣)
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嗎(行政訴訟適用調解嗎)
三方買賣合同范本(實用三方貿易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