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 沒有產權證 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為違建而沒有取得產權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法律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 租賃合同無效 。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法律客觀:《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三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有以下情形:(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如屬于違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4)違背公序良俗的房屋租賃合同;(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房屋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②:《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我們在租賃房屋的時候,最不想看見的就是合同出現糾紛,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什么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無效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實體權利房屋的所有權人出租的:應注意審查出租人是否與出租房屋產權證上的名稱一致,必要時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委托或代理出租的:應注意審查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出租房屋產權證上的名稱一致,是否經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是否有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出租的書面證明材料。共有房屋出租的:應注意審查是否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材料。房屋轉租的:應注意審查是否經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材料。2、將違法建蓋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城鎮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城鎮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3、租賃合同的期限違反法律規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4、租賃的標的物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屬于違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3)、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4)、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5)、其他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況《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上就是什么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現在市面上擁有各式各樣的房屋租賃合同租客們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更是注意合同的相關條款。如果你已經簽訂了租賃合同,也不用過于擔心,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當立即終止履行。
法律客觀: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房子不僅是生活的歸宿,地位的象征,更是一種靈魂的寄托和生命的依靠?,F在,居高不下的房價讓不少人望而生畏,轉而開始租房子。一、同一租賃物同時與兩個以上的人訂立租賃合同出租人就同一租賃物同時與不同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這些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此時,合同簽訂時間在前的承租人主張后租賃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租賃合同之一已實際履行,其他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主張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向當事人予以釋明,允許其變更訴訟請求,向出租人主張除合同實際履行之外的違約責任。二、未經登記租賃合同的效力租賃合同登記與否,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但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得對抗第三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然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但該條款并沒有不辦理登記租賃合同即為無效的規定,故該條規定不能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但是,考慮到租賃合同具有承租人在租賃物出賣時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以及買賣不破租賃等較強效力,如果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就具有這么強的效力,對于不知情的第三人會造成很大的損害,對交易安全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從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們傾向于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三、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無效。例如被行政部門確定為違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沒有合法審批手續等情形。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 房屋租賃合同 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或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 房屋所有權證 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 不符合安全標準 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 房產管理部門 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 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 對抗第三人 的效力。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二百六十六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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