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執行局遲遲不給執行怎么辦?
法律主觀:
執行局不給執行的解決辦法: 1、多和執行員溝通,看是否有中止執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長批準了延長執行,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盡量和執行員協商解決; 2、盡量查找并向執行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準確情況,爭取早日拿到執行款; 3、如果法院無故拖延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官司贏了執行庭不給執行該怎么辦
官司打贏了,執行庭不執行的話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法官執行不了怎么辦?
如果執行法官無法執行判決或裁定,您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來處理:
了解無法執行的原因:首先,您需要了解無法執行的具體原因,例如被執行人資產不足、被執行人身在境外等。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和處理方式。
尋求更多證據支持:如果需要進一步證明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采集證據,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向上級法院申訴:如果下級法院無法有效執行判決或裁定,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訴,要求重新審理案件并確定執行措施。
執行異議之訴:如果被執行人對執行結果提出異議,可以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并申請中止執行。在此期間,需要維護自身權益,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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