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
法律主觀:
不正當競爭行為種類包括:1、假冒行為。2、引人誤解虛假宣傳行為。3、侵犯商業秘密行為。4、商業詆毀行為。5、以不正當利益進行交易的行為。6、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7、低于成本價的銷售行為。8、串通招標投標行為。9、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商業誹謗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
商業誹謗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嗎【法律分析】
商業詆毀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一種類型化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了商業詆毀行為,“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所謂商業詆毀是指經營者針對競爭對手的商品或者服務、營業活動等進行虛假陳述,對其進行詆毀,進而直接損害其商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在司法實務中,應注意商業詆毀與虛假宣傳行為的區別。虛假宣傳是指經營者對自己經營的商品或者服務、營業活動等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陳述,如對生產銷售的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進行虛假宣傳,以誤導相關公眾,從而達到不正當競爭的目的。如果經營者在對商品質量等進行虛假宣傳的同時,亦損害了競爭對手的商譽,此時可能構成虛假宣傳和商業詆毀的競合,進而可以一并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四條 監督檢查部門調查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被調查的經營者、利害關系人及其他有關單位、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者情況。 第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商業詆毀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業詆毀行為的構成要件:
1、行為主體必須是經營者行為人具有經營者的身份。
2、行為的主觀方面為故意而不是過失?。
3、行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或者對真實的事件采用不正當的說法,對競爭對手的商譽進行詆毀、貶低,給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損害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一條 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毀、貶損他人的榮譽。
獲得的榮譽稱號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記載;獲得的榮譽稱號記載錯誤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更正。
相關推薦:
涉外行政訴訟程序規定(行政訴訟適用什么程序)
保密協議主要內容有哪些(保密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車庫買賣合同(購買車庫合同怎么簽寫)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個人借款協議書范本5篇)
保密承諾書怎么寫(保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