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簽了購房合同未網簽也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協議,應當認定合同已經成立。如果房屋取得了預售許可或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書,合同就已經生效,是否網簽不影響合同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只要秉承了雙方的意愿,在自由表達自我意愿的情況下所簽訂的書面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且有效的,未簽訂網簽合同不影響其效力,如若想在住房保障中心(房管局)中不簽訂網簽合同,不辦理過戶手續,那么將承擔違約責任。
內容不違法,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網簽購房合同修改具體的程序如下:
如需要在房屋網上更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后,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件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而在房屋網上簽購的,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打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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