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既可以選擇訴前保全也可以選擇訴訟中保全。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一、二審撤銷重審進入再審還能保全嗎
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再審訴訟中的當事人的利益,與一審、二審訴訟中的當事人的利益是完全相同的。再審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也應當是完全相同的,再審當事人申請財產,同樣應當予以支持。況且,民事訴訟法對財產保全的規定,并沒有明確只有在一審或者二審才能申請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再審人民法院裁定對原保全措施予以續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托原審人民法院或者執行法院實施。
二、欠錢不還保險公司能凍結保單嗎
欠錢了法院能凍結保險保單。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按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三、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呢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房屋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如禁止出售、抵押);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分析:財產保全既可以選擇訴前保全也可以選擇訴訟中保全。起訴前保全指的是訴前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保全申請之后,也需要及時到法院起訴立案(三十個工作日之內),否則法院到期后會自動解封;如果選擇起訴后進行保全,則成為訴中財產保全,有效期直至您案件裁辦結束。所以兩者的區別在于起訴階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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