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列情況下,可以撤銷已經簽訂的合同:1、合當事人基于重大誤解。簽訂了合同;2、合同成立時,對于當事人而言顯失公平;3、受到一方或者第三人欺詐手段,簽訂的合同;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迫使當事人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撤銷權的8種情形有重大誤解簽訂的、顯失公平簽訂的、被欺詐簽訂的、被脅迫簽訂的、乘人之危簽訂的、限制民事行為人簽訂的、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債務人實施或無償低價轉讓其財產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可撤銷的五種情形如下: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3、欺詐他人訂立的合同;
4、脅迫他人訂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按照規定,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撤銷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1、因重大誤解簽訂的;
2、因欺詐簽訂的;
3、因脅迫簽訂的;
4、因乘人之危簽訂的。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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