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沒有約定管轄法院
法律主觀 :
買賣合同是否可以約定法院管轄可以約定法院管轄。但是需要根據法律規定約定法院。根據法理精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下文簡稱《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司法實踐,可以按照以下順序來確定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二、首先要明確買賣合同雙方是否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若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且符合《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規定,則以該協議確定管轄法院。三、若買賣合同雙方沒有選擇管轄的協議,或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則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一)若合同雙方沒有關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貨地的明確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若買賣合同雙方有明確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貨地的約定,則應該區分合同是否實際履行:1.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如果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合同實際履行的,當事人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以變更后的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當事人未以上述方式變更原約定,或者變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問題的,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要在現實生活中的的實際情況是比較復雜的,當然具體問題要我們具體是分析.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協議約定兩個以上管轄法院是否有效
協議約定兩個以上管轄法院,是有效的。根據管轄協議,起訴時能夠確定管轄法院的,從其約定;不能確定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管轄協議約定兩個以上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買賣合同若約定了兩個法院管轄時,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都可以管轄,但一般以先起訴受理的法院管轄。我國民事訴訟適用協議管轄的條件為:1、當事人約定管轄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2、當事人協議選擇管轄法院的范圍,包括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當事人選擇了與合同沒有實際聯系地點的人民法院,該協議無效。合同簽訂地是指合同雙方在書面合同上簽字和蓋章的地點。3、必須以書面協議選擇管轄,包括書面協議可以采取合同書的形式,包括書面合同中的約定管轄條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當事人雙方協議選擇管轄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蛘呤窃V訟前雙方當事人達成的管轄協議,口頭協議無效。4、當事人必須進行確定的、單一的選擇。當事人必須在上述五個法院中選擇其一。5、約定管轄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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