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嗎
不屬于。乘人之危簽訂的合同不屬于無效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權利人可以認定合同有效,也可以請求法院變更或撤銷合同,經過變更或者撤銷效。
乘人之危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無效,當事人可以提出撤銷合同,或者通過向法院訴訟要求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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