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看合同的規定。
租房子物業費原則上是仍由房東承擔的,但大部分房東會讓承租人承擔物業費,具體要看租賃合同的規定。另外,物業費的繳納,租賃合同有約定的,以合同為準,合同未約定的,默認由房東承擔,因為房東才是房屋產權人。
承租人的義務僅限于房屋租賃合同的規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沒有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來自于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根據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
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與出租方約定,由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并且物業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業管理費,那么應由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如果承租人到期沒有支付物業管理費,業主要承擔連帶繳納責任。
租房子簽合同注意事項
1、應確定房東身份,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房產證和身份證加以核對。
2、簽合同前要清楚該房屋的安全性以及防火設備狀況,檢查其結構看是否有漏水斷電等事宜,并檢查室內所有家電是否可用、家具是否有損壞,并在合同中列出所租房間內所有物品,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3、要對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以及有線電視、維修費用等由誰承擔做好約定,并在約定后抄查水、電、暖、煤氣等的使用費用是否結清,若無結清則要求房東結算。
4、還要對房租的金額、支付形式,租賃時間等相關信息進行明確標注;而且在交納押金訂金或租金時,都要要求房東開收據或在租賃契約上注明收訖事項。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務必要詳細審核各項條款,由雙方簽名、蓋章或按手印,以免日后求償無門。
房屋出租期間物業費由租房合同中約定的主體交納。租房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支付物業費的,物業費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租房合同中對此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物業費應當由出租人承擔。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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