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8種情況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2、違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3、被確定為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5、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6、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7、租賃期限超越二十年的,超越有些無效。
8、承租人經租賃人贊同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越承租人剩下租賃期限的,大家法院應當確定超越有些的約定無效,但租賃人與承租人還有約定的除外。
當事人關于租賃房屋的裝飾裝飾應當怎么處理?
租賃人是不是贊同使用,不能僅依據租賃人的口頭表明,還應當聯系租賃人的事實做法來判別。如租賃人在事實上現已實習使用了裝飾裝飾物,則應視為租賃人贊同使用;又如裝飾裝飾物為房屋使用人一切必要物品,則應恰當考慮通過折價方法處理。承租人未經租賃人贊同進行裝飾裝飾的,關于租賃人贊同使用的裝飾裝飾物,可折價歸于租賃人一切;關于租賃人不贊同使用的,則應當由承租人自行承當損失。
租賃合同無效,轉租合同是不是有效?
租賃合同與轉租合同的效能應當別離檢查,即別離依據合同法及有關司法解說的規則對合同效能進行各自檢查。租賃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并不必然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信任利益損失怎么確定?
房屋租賃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被認定無效。簡單采用恢復原狀的方式會導致當事人間利益失衡,信賴合同有效及能夠履行的當事人一方要求對方賠償因此所造成的訂約機會損失等信賴利益損失的,可以根據誠信原則,綜合當事人過錯程度、另行租賃房屋的差價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按照目前的司法實踐,判定的損失數額通常以不超越六個月的房屋使用費為限。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要哪些條件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要哪些條件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條件具體如下: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導致合同無效或者效力待定;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出租的房屋,會導致租賃合同無效;3、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不合法,導致不合法內容部分無效。
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要哪些條件
1、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條件具體如下: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導致合同無效或者效力待定;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出租的房屋,會導致租賃合同無效;
(3)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不合法,導致不合法內容部分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第七百三十七條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二、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具體如下:
1、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2、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什么情況下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況有: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
3、租賃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4、租賃期限違反法律的規定的。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為什么會無效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情況具體如下: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實體權利,將導致合同無效。
2、將違法建蓋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將導致租賃合同無效。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城鎮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3、租賃合同的期限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比如,根據《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4、租賃的標的物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合同無效。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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